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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代人口

第一章 人口

第一节 历代人口





本县在清光绪年放荒、招垦之前,只是在县境西部有部分蒙古族 (其中有极少数巴尔虎和
达斡尔人) 和县境北部少数满族人居住。清光绪32年(1906年)以后,从吉林,辽宁等地迁入大
量垦荒户来此,应招就垦,人口骤增。当时,垦户多是春夏秋在此经营土地,冬季则回到南方,
因此,人口流动极大。民国6年(1917年)建县后,开始编查户口,筹备户籍。民国10年(1921年)
省拨来关内难民1000余人。历年由于地方土匪蜂起,加之旱、涝、冻灾严重,居民动荡不安,
人口增长不大,至民国20年(1931年),全县有67000人左右。

伪满时期,本县人口逐年增加,至伪满康德11年(1944年)时,全县人口达11万余人。

1946年,林甸解放后,由于大水成灾,人口逐渐减少。1948年土改后,大量居民外迁,有
5610户,27472 口人,分别搬到讷河、嫩江、龙江、泰来、安达、肇州、肇源等县。1956年,
山东省青壮年垦荒队13800人来林甸县建立 54个新村垦荒。随后,有计划移民,截至1959年止,
共迁入移民37769 人,(其中有哈尔滨下放1370人)。其后,又有大批山东灾民迁来本县,人口
逐年增加。至1985年,全县人口为233107人。详见历年人口变化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