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口构成 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记载:
一、人口自然构成
1、年龄构成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人口平均年龄为23.6岁。年龄中位数为17岁,比1964
年人口普查时的15.8岁上移1.2 岁。这次普查本县人口长寿水平达到5.4%,比1964年的3.2%,
提高2.2%。本县人口年龄的变化趋势是:平均年龄增大,年龄中位数上移,人口长寿水平逐年
提高。
2、性别构成
详见历年人口统计表
伪满时期历年总户数及人口统计表
林甸县解放后历年户数、人口统计表
二、人口分布构成
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5.4人,比1964年,每平方公里增加29.7人,增加83%。
我县行政区域划分为:1个镇,9个乡,6个县营农林牧渔场,1个驻军农马场。林甸镇人口
(包括城边农业人口),为37672 人,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77.8人,比1964年人口普查时
增长92%。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由1964年的15.7%,增加到16.5%。9个乡及各农林牧渔场
的人口为191054人,占全县人口的83.5%,较1964年下降0.8%。
三、人口社会构成
1、人口的家庭状况 本县家庭户为47805户,人口为228726人,平均每户4.78人,比1964
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平均每户下降0.12人,家庭户的规模是降的趋势。
户均人口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家庭平均每户4.3人,农村家庭平均每户4.9人,户均人口城
镇比农村少0.6人。
本县15岁以上人口为142200人,其中:未婚人口为38936 人,占27.4%,已婚人口为94411
人,占66.4%,丧偶8383人,占5.9%,离婚470人,占0.3%。婚姻的性别构成是:未婚男性22364
人,女性为16572人,男性比女性高14.8%,已婚男性为47.126人,女性为47.285人,男性比女
性低1.2%。离婚人数男性为404人,女性为66人,男性比女性高72%。
2、人口的文化程度 全县各种文化程度人口156154人,占6岁以上总人口的77.4%。比1964
年增加114623人,增长27.6%,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由1964年125人增加到373人,增长2.6倍。具
有高中文化程度由1964年820人增加到 1609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64年 4872人增加到
3801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由1964年35759人增加到 87744人。千人拥有文化程度人口变化是;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由1人上升到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由6.6 人上升到70.4人,具有初中文化
程度的由38.7人上升为166.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6.4人上升为383.2 人。全县平均文
化水平为4.7年,比1964年的平均2.3年提高2.4年。
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比重,男性为80419人,占51.5%,女性为75735人,占48.5%,男性比女
性高3%。城镇6岁172上_的人口为33513人,其中具有文化程度人口为29213人,占87.2%。农村
6岁以上人口为 168293人,其中具有各种文化程度人口为126941人,占 75.4%,城镇比农村高
11.8%。
全县文盲、半文盲人口为59609人,男性为21164人,占35.5%,女性为 38445人,占64.5%,
女性比男性高29%。文盲、半文盲人口占12岁以上人口比重由1964年的66.7%。下降为 32%。女
性比男性高11%。
3、人口的劳动年龄 本县劳动年龄人口为112018人,占总人口的 53.3%,男性为64530人,
女性为57488人。占47.1%,男性比女性高5.8%。
劳动年龄人口总抚养为1:0.87,也就是每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0.87个非劳动年龄人口,少
年儿童抚养比例0.71人,老年抚养比例为0.12人,与1964年比较,少年儿童抚养比例下降0.28,
老年人口抚养比例下降0.01。
在劳动年龄人口中,在业人口为72250人,占 59.2%。不在业人口为69950人,其中在校学
生6347人,占9%,待业学生为334人,占0.5%,待国家统一分配46人,占0.07%。市镇待业青年
595人,占0.9%,家务劳动43353人,占62%,退职退休1203人,占1.7%,其它18072人,占25.8%。
4、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 全县共有在业人口72250人,其构成及比重见下表:
在业人口构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