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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依斯兰教

第三节 依斯兰教





本县境内信奉伊斯兰教的,只有回族居民,该教也称为回教。民国初年,回民多居县城内,
以经营店铺、饭馆和耍手艺为业。当时,回民自行集款捐地,筹建伊斯兰教礼拜堂——清真寺。
民国12年,经回民丁文珍呈请,在县城南街路西,兴建清真寺1 处。教长先后为米双富、马兰
田。

伪满康德2年(1935年)8 月,教(张瑞亭发起呈请,成立伪满伊斯兰教协会林甸分会,会址
仍在清真寺。当时,该寺有房子 6间,土地10亩。会长为杨进才,教长为石长荣。伪康德 4年
(1937年)有会员163人(男94,女69)。

1948年初,土改时,该教继续宗教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该教宗教活动被停
止。1980年10月,县政府批准城镇伊斯兰教可以继续宗教活动。现在教长为沙文太 (1980年林
甸县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