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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丧喜庆

第二节 婚丧喜庆





一、婚 姻

建国前,本县的男女婚姻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听从媒妁之言而定。一般男女结婚,必须经
过:

“合婚”——即男女生辰八字,经算命先生掐算是否合婚;

“相门户”(或叫会亲家)——即由男女双方的父母代表男女青年,彼此相看,而后定亲;

“过彩礼”——即经媒人说合,男女的钱币、布匹、首饰、猪、酒等物,送至女家;

“发轿迎亲”——待双方准备齐全后,选择吉日,通知女家成婚日期。成婚前一二日,男
方摆酒席,设鼓乐、亲友祝贺,成婚之日新郎家结队发轿去女方家,迎接新娘。

“拜天地”——待迎亲花轿回来,新娘头覆红纱,下轿后由新郎引导,步履红毡,到香案
前。焚香奠酒、同拜天地(或男拜女立)。再拜男方父母。礼成,进入新房,然后出来拜见亲友。

婚后三日,夫妇同赴女家,叫做“回门”。待夫妇回来后,开始正常生活。

由于操办婚事,男女双方花费都较大,有财有势者,藉此可大敛钱物,而一般男方婚后,
都债务累累。部分有识之士,厌恶这种旧习、提倡文明结婚,主张不要彩礼或少要彩礼,不拜
天地,去掉一些繁缛礼节。即:在饭馆或自搭喜棚中,张灯结彩、请证婚人、介绍人(媒人)和
男女主婚人(男女家长),在礼堂上正面就座,随着音乐声新郎新妇并排走进礼堂。并排立于证
婚人等对面。两边男女宾相相陪。这时,青年男女朋友向新郎、新娘抛彩色纸条,撒彩色纸片、
纸花等表示祝贺。首先由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然后,新郎、新娘交换纪念品 (多用首饰、手
表之类)。 接着由主婚人、介绍人讲话、来宾致贺词,新郎、新娘致谢词,并向证婚人、主婚
人、介绍人及全体来宾行三鞠躬礼。仪式完毕,大摆酒宴,招待亲友以及来宾。晚上一些青年
朋友还闹洞房。

寡妇再嫁,向来是被人们认为是可耻的。娶寡妇不叫“办喜事”叫“接寡妇”。寡妇出嫁
时,不准走正门,而是从窗户走,不举行结婚仪式。

建国后,国家公布了《婚姻法》、规定男女婚姻自主。在婚姻仪式上,提倡破旧习,树新
风,节俭办婚事。未婚的男女青年特别是知识青年,乐于接受。但在农村中,女方要彩礼的习
惯仍未改变。特别是“文革”以后,男女婚事大操大办成风,请客送礼、成为社会上人们一大
负担。

二、丧 葬

解放前,人死了后,一般地都要入棺土葬。当然,棺材的规格、质量和埋葬仪式相差悬殊。
棺材的规格有“五七”的、“四六”的、“三五”的和薄木的(俗称“狗碰”)。棺材外边涂以
油色,除薄木棺涂赭色外,其它较好的都描以花草图案,或二十四孝图。埋葬仪式则听阴阳先
生安排。一般老人死了以后,要穿上寿衣(也叫穿“装老衣”)停放在板床上,头前放香炉、油
灯、供品以及丧盆(烧纸用)。户外挂纸幡(按死者性别分为左右),全家人都穿孝服,以白粗布
做长衫,腰间扎麻绳,头顶白布孝帽,全家到附近的土地庙哭号:叫做“报庙”。亲友前来吊
祭时, 根据关系远近,向亲友撤放白布孝带或孝衫等,叫做 “撤孝”。这些亲友都带来祭品
(黄烧纸、金银铂、纸活儿等,至亲人带来供品、猪、羊等物),向死者烧纸奠酒,行一跪四叩
首礼,号呼死者尊称。在停尸期间,死者家属要买或扎制纸人、纸车、纸马、纸牛以及纸制房
屋、桌椅、床、被裤、花盆等等。停尸1至3日后,择时入殓。入殓时要有禁忌,以布幔遮住日
光,免照尸体。孝子捧死者的头,家族、亲友抬两侧,将尸体放入棺内。然后由死者子女,用
棉花蘸白水或酒,擦洗死者耳、目、口、鼻,叫做“开光”。这时,子女及亲友可最后一次瞻
仰死者遗容,即行盖棺刹扣(即钉好棺盖)。全家老少皆围棺痛哭不已。鼓乐手在灵棚前奏哀乐。

入殓后,要“送行”,家族、亲属将扎的纸车、纸马、纸牛、纸“活儿”等以及纸钱、金
银锞等祭品,抬到庙前焚化。孝子要给死者指明路(意思告诉死者前行的方向——西南大路)。
家属跪送哭号,亲友默哀,鼓乐队奏哀乐。直至祭品烧成灰烬,仪式便行结束。

停柩期间,死亡家属除每日早、午、晚守灵、烧纸、哭泣外,还要招待亲友和乡里,邻居
前来吊唁的人们。有钱人家还可聘请僧道诵经超渡。在出殡前夕,要举行“辞灵”仪式。家族、
亲家等在灵前焚香、纸、锞、叩首、哀号、奏哀乐、诵经文,向灵柩告别。次晨,出殡时孝子
扛着灵头幡跪于棺前,然后将丧盆摔碎,众人即将棺材抬走或放在车上。孝子抗灵头幡前导,
家属、亲友随后,送到墓地。按头北足南方向放好棺材,灵前放上长明灯,然后,开始掩埋,
封土成墓。有钱人家,在自己茔地凿墓立碑,贫苦人家只好在瘗地(俗称“乱尸岗”)凿墓。

老人死后,五七(35天)七七(49天),百日、周年时,子女都要上坟祭祀。子女晚辈要三年
除孝。

回族在埋葬死人的程序和仪式上,则较简易,即停尸不超3 天。安葬前,用消水给死者净
身。用白布缠好,由阿訇念经,举行葬礼。然后,把尸体装入“经匣”内,抬到墓地,将死人
放人事先挖好的坑内,身子呈仰卧姿势,再用土培成鱼脊形坟堆。

建国后,政府提倡:深埋、火葬,节俭办丧事,1967年1 月县政府在南门外建立一处火葬
场。规定县城附近的死者都进行火化。1981年后,农村也推行火化。对本县、本乡、本单位有
贡献的人死了以后,还要举行追悼会。

三、喜 庆

1、喜生子女 无论生儿生女,3天后便取小名(乳名)。亲属朋友赠送一些鸡蛋,挂面、肉、
红糖、粉条等一些营养丰富的食品,叫做“下奶”。满月时,主人要设宴招待亲属、朋友,叫
“吃喜面”。姥家、姑家要买银手镯、长寿牌、锁等什物或做衣裳。

2、祝寿 解放前,老人寿辰时,子女要给老人拜寿,并奉给老人寿面、寿桃、寿果、衣
料等,要设宴吃寿面。在旧社会一些地方达官、巨绅、地主、警官办寿时,则要接收礼品,甚
至藉此索取人民的钱物。

3、建房 旧社会在建造新房上梁的时候, 要在红纸上画上八卦太极图,贴在中檩,挂红、
上香、鸣鞭炮。主人要在开工上梁和全房落成时,准备佳肴美洒,款待亲友、工匠。

解放后,这些喜庆活动,随着经济条件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逐渐由简易而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