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昂昂溪区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依据,求实求真记述史实,
贯通古今,详今略古,反映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达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昂昂溪区志》为章节体,首列序、凡例;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多种载体,
以志为主;全志设建置、自然环境、经济、政治、文化、风俗宗教、方言谚语、人物7编,下
设38章,164节,节下以中文小写数码排列目。
三、《昂昂溪区志》上限始于各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5年。
四、《昂昂溪区志》中的数字,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用国家标准。公元纪年和
民国年号用阿拉伯字,清代以前年号在括号内用汉字标记年号,1946年起一律用公元纪年。记
载地名,在括号内标注现地名或沿用地名。
五、《昂昂溪区志》中人物的编写本着志书通例,生不立传。立传人物为在昂昂溪早期作
过地下工作的谢世人物,同时对本籍正县级以上在世人物记了个人简介。革命烈士和省级(含
系统)以上的先进人物以表格形式记载。在记载正面人物的同时,也披露了几个危害人民利益
的人物。
六、《昂昂溪区志》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国家、省、市、龙江县、区档案以及书刊和区
内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的资料。
七、《昂昂溪区志》中无法定论的史实,采用各论并存记述。
八、《昂昂溪区志》中地名、乡、村、路、街资料,以《齐齐哈尔地名志》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