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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口控制

第四节 人口控制




一、机构

1963年初,昂昂溪区卫生科设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工作人员1人,1965年,配副主任2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作停止。1975年12月,昂昂溪区革命委员会设计划生育办公室,配
干部3人。1974年3月,昂昂溪区设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干部编制4人。1984年5月,
取销办公室,成立昂昂溪区计划生育指导站,编制2人。1985年3个乡成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各配1名技术人员。各乡、街道办事处从1979年起陆续配齐计划生育助理,共有专职人员9人。
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单位配专职计生干部1~3人,不足500人的单位配兼职计划生育宣传员。村
民委员会配1~2名计划生育宣传员。1992年5月,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增至6人,区计划生育
指导站编制增至6人。3个乡的服务站正式配技术人员6名,1995年止,全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25
人,兼职宣传员500多人。

  二、计划生育

  50年代处于盲目生育状态。1963年,人口自然增长高达46.73%。1964年起提倡计划生育,
控制人口盲目增长。从1964年开始到1966年春,在自愿的原则下,一些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带
头作绝育手术,对人口控制起到了有效作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间,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干
扰,人口生育又处于盲目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控
制人口的增长工作越做越好,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1962年为30.52%,1975年降到9.8%,19
81年降到8.39%,1995年降到4.58%。

   1961—1995年昂昂溪区人口自然增长统计表
表1—26 单位:人、%



三、节育措施

昂昂溪区用科学的方法指导育龄妇女落实节制生育的方法和手段推行节育措施。为达到控
制人口、计划生育的目的,实行暂时性、永久性、补救性措施。1980—1989年,做带环、人流、
引产、结扎术23572例,其中人流、引产手术9746例。1983年做上述节育手术4507例,其中女
扎输卵管1941例;上节育环1 491例;流、引产1 484例。到1995年末,全区男女结扎输精、输
卵管的8150人,上环女姓为16670人,引产、流产2万多例。

  免费提供节育药物药具。1980~1983年,全区发放避孕工具2.18万盒、口服避孕药3.37万
瓶、针剂1 700支。1995年末,全区有1 819人用药品避孕,有2210人使用工具,其中带环1 167
人。

  为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强化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宣传管理、法规管理等。20多年
来,采劝一奖二惩”的方法,有力地推动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凡单位法人代表、育龄夫
妇个人都按照生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奖励,并实行一票否决制。1995年末,全区受到国家级奖
励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受省级奖励的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7名;受市级奖励的先
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136名;受区级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近千次(人)。

  在奖励的基础上,也对那些无视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法人代表和育龄夫妇个人进行必要惩
处。20多年来,惩处完不成人口控制指标的单位(含乡、村)56个,计划外生育2037人,征收计
划外生育费12.9万元。

  通过对人口基本国情、人口形势、婚育知识、人口理论、生育政策的宣传,全区人民普遍
提高了对人口素质、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重大意义认识。
1979年全区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为172人,1995年末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达8446人。1980年有6005
人采取节育措施,1995年末有2.02万人采取节育措施。

  1983年末,全区晚婚人数为男695人,女738人。

   1980~1995年昂昂溪区节育措施情况表
 表1—27 单位:人



   1979~1995年独生子女情况表
 表1—28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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