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 产 力 一、农用土地
昂昂溪居民自清初就以开垦土地耕作为生计,种植各种粮菜作物。关内大批移民到此,人
口增多,大面积的土地被开垦,耕地面积逐年增加。
土地革命时期,私有土地被没收,大部分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少部分归为国有。土地
所有者均获得政府颁发的土地执照。
1950年,政府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开垦荒地。
凡集体或个人新开荒地,政府在三年内免收农业税。1994年末,全区实有耕地面积为99180
亩,其中水田20460亩,旱田78720亩(含水浇地40185亩)。
1961—1994年昂昂溪区耕地面积统计表
表3—5 单位:亩
二、农用工具1946年前,昂昂溪区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有犁、锄、锹、镰、镐、耙、碾、磨、
锨等旧式传统农具,形成以垄作为特点,畜力为动力的农业生产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旧式传统农具进行改革,引进和仿制部分苏式马拉农具。1960
年后,开始引进拖拉机,但由于机车数量少,管理较差,机耕程度只占6%。1962年,各大队
的拖拉机,机引农具,全部作价收归国有,公社建立国营农机站,为社队代耕。1970年后,建
立了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农机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机耕程度提高到40%左右。1980年,耕作
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1981年,大中型拖拉机达132台、小型拖拉机118台,机耕粮豆面积17420
亩,占粮豆面积的26.2%;机耕菜田8080亩,占菜田的86.2%。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机经营形式随之改革,社队的农业机械作价卖给农
户,出现以户营为主,联户、集体、国家经营并存的局面。农机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实现
基本统一。1983年,新添置了大中小型车辆300台,其巾巾小型拖拉机87台,添车买马户1210
户。农业机械翻地35002亩,机械中耕1150亩,机械收获2448亩,机械深松3300亩,机播9792
亩,机械耕作达59.5%。
1987年,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指导方针,农业机械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发展,
机耕2.61万亩,机播面积2.86万亩,机械中耕面积2.1万亩,农用机械化程度达86%。
传统农具 1946年前,农业生产力比较落后,普遍使用传统农具,主要有大犁、木磙、
石磙子、锄头、镰刀、趟犁、搂场耙、扬锨、镐头、二齿子、铁锹及其它农杂工具。50年代初,
开始推广铲趟机、单铧犁、双铧犁等新式农具。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分割
经营,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传统农具在农业生产中不再占有重要地位,只起到补充的作用。
改良农具 1946年后,为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昂昂溪区对部分农具进行了改良。1950
年,开始广泛地推广马拉农具,主要有钉齿耙、综合旱铲趟机、双轮铧犁。到1956年,昂昂溪
农村拥有各种改良农具120多台。1958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迅速在农村开展农具
改良运动》的指示,昂昂溪农村对旧式农具进行了全面改良。出现了新式播种机、脱粒机、解
放式水车、畜力胶轮大车等为主的改良农具。1963年,田间作业机具、场上作业机具、收获机
具、牧业机具等部分改良农具的作用被现代化农具所取代。但这部分改良农具因本身的性能和
质量满足不了农业生产的需要而被淘汰。1980年后,农业机械化的提高,使一些改良工具逐渐
被废弃。1982年,新推出的畜力地膜覆盖机在应用不久后也被小型拖拉机牵引的地膜覆盖机所
取代。到1995年,改良农具较现代农机具在使用数量上极少,只做一般辅助工具。
机械动力农具 1960年后,昂昂溪区农村开始使用L一5—35型五铧犁。这种铧犁用普通
低合金钢冷弯矩形管材焊接犁驾架,重量只有800多公斤。1965年引进B2Q一25型缺口圆盘耙和
PV一34型圆盘耙。1970年后,昂昂溪区农村开始使用带有液压装置悬挂的东方红一75型拖拉机
配套的悬挂式五铧犁和悬挂式七铧犁。悬挂式五铧犁耕幅宽为175厘米,耕深达25厘米,具有
质量轻,机动性能好,操纵灵活,作业效率高和节省农具等特点,它可以完成平地起垄,原垄
地的耕地起垄和破荒起垄等作用。更换工作部件还可以完成趟种、机种、中耕、除草、深松和
施肥等作用。
到1977年,昂昂溪农村形成以东方红一75型拖拉机为动力,悬挂式五铧犁耕翻土壤,悬挂
式七铧犁垄作为主要的土壤耕作方式。1980年,机引犁和机引耙的数量增加到100多台,并且
深松机开始比较广泛使用。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机械的经营为主形式由集
体经营转变为以个体经营为主,大中型机引农具逐年减少,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以其灵活、价
格低和适应小块作业的特点得到发展。1990年,大中型拖拉机为164台,小型拖拉机发展到970
台,大中型农具达到60台,小型农具达到478台(件)。
农业机械化 60年代初,昂昂溪区农村机械化农具已有初步规模,主要有大中型拖拉机,
农业载重汽车,联合收割机等农用动力机械87台,有畜牧机具、林业机具、排灌机具等配套农
业机具6大类。1970年,昂昂溪公社开始自办农机站,农业动力机械增加到101台,国产大中型
拖拉机已成为田间作业的主要动力。1982年始,昂昂溪农机管理站开始有计划地对农机车驾驶
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了田间作业的效率。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农机具
(集体所有)作价卖给农民,农机具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归农民所有。1984年,昂昂溪农
村有链轨式拖拉机54台,大中型拖拉机150台,小型拖拉机187台,各种农机具626台(件),基
本实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和农业运输、饲料加工机械化。小型拖拉机成为田问作业主要动力。
1992年,昂昂溪农村大、中、小型拖拉机共计1257台,其中链轨拖拉机41台,大中型拖拉机1 084
台;农具235台(件),其中大型农具44台(件)、小型农具191台(件)。
是年共引进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91台(件),其中2BF—1型单用单体精量播种机39台,改
装蔬菜播种机2台,中耕犁41台,机引耕锄21台,水稻收割机18台。
三、劳动力
1946年前,昂昂溪区农村农业劳动力多是满族、朝鲜族人口,但主要劳动力是从关内迁入
和外地流动人口,以汉族人居多。建国后,随着人口自然增长,从事农业劳动人口逐年增加。
1958年,农村劳动力达4013人,以从事农、林、牧为主,劳动力的文化程度较低,只有极少数
人为小学以上文化,文盲、半文盲居多。t962年,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幢的经济
体制,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的管理。到1968年,农村劳动力为3913人,其中男劳动力3203人、
女劳动力710人。1973年,水师公社划人昂昂溪区,使农业劳动力增加。1974年,农村劳动力
达到6786人,其中男劳动力5521人、女劳动力1 265人。1984年,农村劳动力达到11613人,其
中男劳动力7032人、女劳动力4581人。1990年后,农村妇女从家务中解脱出来,积极参与到农、
林、牧、渔及各种副业生产中来。当年,农村女劳动力达到6097人,占农村总劳动力15728人
数的38.8%。劳动力的文化构成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农村的扫盲工作特别是扫除青壮年文盲工
作在农村得到积极落实,每年有计划地扫除一定数量的文盲,并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农村劳
动力文化构成有所提高。
1992年,在全区14331个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有10264人,从事交通运
输业的有366人,商饮服务业443人,从事教育、文化、艺术、广播、卫生、体育事业的劳动力
有257人,乡务管理10人。1995年,昂昂溪区农村劳动力为12434人,其中男劳动力7910人、女
劳动力4524人,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