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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地方工业管理

第六节 地方工业管理



  一、企业管理

  1956年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精神,昂昂溪区
成立7个生产合作社,各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对生产进行监督、
管理。同时,区人民公社设手工业管理科加强对手工业的管理。 1960年,工业系统贯彻《鞍
钢宪法》,为加强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工厂管
理新的管理体制。1964年后,贯彻中央《工业七十条》,企业建立各项制度。

  “文化大革命”初期,批判“一长制”,工业管理系统处于瘫痪状态,基层企业“造反有
理”,工厂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废除。昂昂溪区革委会成立后,实行一元化领导。
1979年,全区贯彻中共中央《工业三十条》,整顿各工厂企业的领导班子,恢复党支部领导下
的厂长负责制,区属各工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企业管理得到了加强。

  1980年后,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扩大企业自主权。对企业实行简政放权,逐步推行厂
长(经理)负责制。同时在区内各工业企业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
主管理企业。1985年以后,本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原则,对企业进一步下
放管理权限,厂长有权自行组阁。从1993年开始,根据上级精神,区属工业企业逐步实行了产
权制度改革。

  1995年,全区有7家区属工业企业实行租赁、承包、切块经营。这些企业均由租赁、承包
人或投资者按照“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变,职工主人翁地位不变”的原则,进行自主管理。原企
业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留守,对企业进行监督,防止财税管理混乱和固定资产流失,企业的党
组织负责做好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80年代以后,乡村和街道企业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改领导任免为聘任制。90年代各
工业企业进一步实行改革,采取租赁、承包的经营方式。

  二、财务管理

  1956年,区属的国营和合作企业相继建立财务制度,实行成本核算,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和
核算人员。“大跃进”期间,由于废除一些管理制度,区属工业的财务管理造成混乱,致使原
材料消耗大、产品成本提高,利润也随之大幅度下滑。

  1961年以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下发的《工业七十条》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
字方针,实行三级经济核算,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增强对生产、销售、财务、成本、劳资、物
资供应、设备维修等环节的管理,使企业财务管理的综合水平有很大提高。

  1979年,贯彻中共中央“工业三十条”,加强经济技术指标的考核工作。开展以增产节约、
增收节支为中心内容的劳动竞赛。完善经济核算制度,用款计划开支、指标分口、生产限额供
料、费用分项包干,产品成本普遍下降。

  1981年,区属工业企业推行包干奖惩责任制。此后区属工业企业逐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
盈亏、结余分红。财务管理也随之得到进一步强化,产品成本管理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

  各企业由财务科(室)统一编制财务计划,向各车间下达成本指标,并组织全厂开展降低成
本活动,全面检查、控制并分析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成本管理的各项指
标进行科学计算,对每项产品都形成目标成本,然后把成本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个人,从
而形成一个有利于成本目标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三、劳动管理

  1956年各合作社成立后,由合作社负责人直接进行劳动调配和工资管理。1957年后,各企
业先后建立中共支部,人员工资直接由党支部负责管理。60年代以后,较大的工厂设劳动股,
小厂设劳资员,统管工人的调配、晋级、转正及工资、补贴费发放。

  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区属工业本着按劳分配的原则,把工资与企业
效益挂钩,奖金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普遍建
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和计量检测手段。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各工厂出现了计件工资、利润
分成工资、包干工资、浮动工资和岗位补贴等多种形式,大大地激发了全体员工的劳动热情。

  四、产品质量与技术管理

  70年代以后,区属工业主管部门设质量、技术管理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各企业产品
质量与技术的监督与管理。80年代,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各企业均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
同时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小发明、小创造等技术兴工活动。90年代,开展“抓技改、上项目”、
开发新产品和产品质量创优评比活动,各工业企业建立健全以质量为核心的责任制,全方位地
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新产品的开发。

  1995年,昂昂溪区区属工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2项,推广科技兴工项目9项,总投资240万
元,科技项目和技改项目年产值3000万元,优质产品49种。

  五、经济效益

  1945年,昂昂溪私营工业总产值155万元。1948年,县营工业总产值120万元,占全县工业
总产值38.7%。

  1956年,昂昂溪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划归区财政预算内管理,企业所得利润全部上缴财政,
亏损由财政负担,企业不担风险;生产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盈利分红。1957年,
全区工业总产值495万元,其中合作工业产值335万元。由于“大跃进”运动中盲目发展工业,
生产连年亏损。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采取“关、
停、并、转”等措施,使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文化大革命”中,不讲经济效益,批判经
济效益是“利润挂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把追求经济效益放在首位。1984年,全区工业总产值697
万元,实现利润31万元。199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6762万元。

   昂昂溪区区属工业部分年份产值利润统计表
 表3—50 单位:万元



  六、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986年以后,昂昂溪区工业企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精神,在企
业先后开展了以治理“脏、乱、差”为中心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把“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作为共产主义思想的基础教育内容来抓,积极开展爱岗敬业活动。
结合法制教育、职工培训进行文明车间、班组竞赛。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平整庭院、整修道路、
栽种花草、美化环境,使企业面貌大有改观。1985年,全区有6家企业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
90年代,企业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中心,结合“二五”、“三五”普法教育,积极开
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广邯钢经验,贯彻市委“重振雄风”精神,积极开展了“学雷锋、
树新风”,做“四有职工”创文明班组活动。

  1995年,区属企业职工普法考试合格率10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项指标考核达标率96%,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教育率达100%;职工自学成才率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