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宣传
第四节 社会宣传
党的社会宣传工作,就是要及时地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向人民
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群众、激励群众、鼓舞群众,使广大人民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中。
1946年2月昂昂溪解放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区委宣传工作中心主要是围绕《中国土地
法大纲》“打土豪,分田地,生产自救,支援解放战争”为主要内容进行的。通过深入宣传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阶级觉悟不断提高,踊跃参加土地改革运动,支援前
线,参军参战,保家卫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身得解放的愿望。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把战火烧到了中国鸭绿江畔,中国人民面临着严峻的考
验。这一时期,中共昂昂溪区委的宣传工作,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为主要内容,通过形
势报告、宣传讲话、广播、板报、演出话剧等形式,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激发群众的爱国主
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全区培训宣传员315名、报告员200名。1951年3月,全区参加志愿军400人,
参加担架队500人,区工农青年剧团反细菌战演出12场,观众达6858人,共演节目次数108次。
在进行抗美援朝运动的同时,1951年5月,在全区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区委组织报告员、
宣传员进行了36场次报告会,听取宣传报告会人数达3600人次,印发镇反宣传材料4000多份。
是年9月,开展“反对贪污腐化、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区委在区机关、工厂
企业、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三反”运动的政策、意义深入人心。1952
年1月,区委按照中央部署,与“三反”运动结合,在私营工商业中展开“反对行贿、反对偷
税漏税、反对偷工减科、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在私
营企业和居民中组织宣传队,对群众进行开展“五反”运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教育。
1953年,国家颁布《婚姻法》。1954年中共中央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国家公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年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三改)、反右派斗争和大
跃进时期。区委在这段时期宣传工作主要是围绕《婚姻法》、《宪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工业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运动进行的。组织报告员、宣传员对妇女婚姻自由,公民权
利和义务及“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等进行大力地宣传。也
宣传全民大炼钢铁和“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思想。据统计,1953年至1958年,
中共昂昂溪区委组织宣传员100名,每个宣传员做报告4—6次。
1959年至1962年,我国处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中共昂昂溪区委结合国际、国内经济、
政治形势,对全区人民主要进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奋发图强的热爱社会主义、
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进行以“农业六十条”、“工业六十条”为内容的宣传;进行对城
镇精简人口、下放职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的宣传;进行反修防修,捍卫马列主义的教育
等。
1963年至“文化大革命”,在全区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4年2月后,中共昂昂溪
区委根据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双十条”精神,在工厂企业、机关、学校、街道、农村开展大规
模的宣传活动。主要进行干部和群众学习毛主席著作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双十条”、
形势任务、增产节约、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宣传。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中,昂昂溪与全国一样,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无法正
常开展,在宣传工作中只是照抄照转中央和省市一些文件。1970年后,进行“反修备战”的宣
传教育。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出逃后,全区开展批林整风运动,区委对干部和群众进行“
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要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的宣传教育。
1976年10月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中共昂昂溪区委在全区
迅速开展肃清“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影响和整党的宣传教育。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共昂昂溪区委抓住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
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的主题,对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进行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
步调的宣传教育,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口号,
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的错误宣传。区委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了报告员、
宣传员队伍,并组织报告员、宣传员深人工厂企业、学校、医院、街道、农村、商店等单位,
进行巡回宣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区人15受教育面90%以上。
1979年至1983年,中共昂昂溪区委加强对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宣
传工作。1980年3月,组织和号召党员、干部、群众坚决拥护、认真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的政治、思想、组织路线,推动各项工作的进展=组织干部党员学习经济理论、学习时事政策
等,加强经济工作的宣传力度。
1981年,中共昂昂溪区委组织全区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的经济理论和毛泽东主席的经济
工作论述,参加学习的干部达90%。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群众对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路线自觉性。
1982年9月中共昂昂溪区委大力推进对中共十二大精神的宣传工作。区委根据“十二大”
精神,分别就工农业总产值翻番、精神文明建设、“三个”根本好转、科技(教)兴区、人民奔
小康等问题,进行了宣传。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区委及时组
织干部学习并向群众进行宣传,发出宣讲提纲2000份。清除人们“左”的思想束缚,解放了思
想。在全区形成改革光荣、改革必胜、改革势在必行的氛围,切实把宣传工作转移到以经济建
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1985年至1995年,中共昂昂溪区委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普法问题,深入开展对《土地法》、
《水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1985年,培训
普法骨干350人,干部、职工、农民购法律书籍750册,“九法一例”680册。
1987年,中共中央下发落实农村几项政策的文件,区委在农村举行“昂昂溪区在改革中前
进”的专题报告,从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
1988年,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十年改革成就”的形势宣传教育活动,为治理
和整顿经济环境及秩序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1989年,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后,重点抓了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
的决定》的宣传工作。组织经济形势报告会6次,编写宣传提纲210份,举办骨干班14期,培训
了480多名干部。
1992年,宣传工作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和反和平演变的两条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区
为重点,在全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使全区各级干部、人民群众坚定了对
改革的信心.促进了对两个文明建设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