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十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节 精神文明建设




  1981年,中共昂昂溪区委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
出的《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以“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
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
12月,中共昂昂溪区委召开各级党组织书记会议,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要实现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大目标,必须两手抓”的要求。会议要求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学校、卫生系统,“不管是搞经济工作的,还是搞政治工作的,都要注意抓精神文明建设”。
“在部署检查工作的同时,也要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同步部署、检查。同经济工作一道去抓好
精神文明建设”。

  1982年,中共昂昂溪区委制定《关于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方案》和《关于全面整顿,
综合治理的方案》。开展“全民礼貌月”活动,在全区进行治脏、治乱、治差和“三优”(优
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为中心的工作。

  1982年12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昂昂溪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
室,配备了工作人员。1983年,全区涌现出6个区级文明单位。1985年,全区有市级文明标兵
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7个、区级文明标兵单位10个、区级文明单位36个,占创建单位的33%。

  1983年,中共昂昂溪区委根据中共十二大会议精神,对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教育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
活动,在各单位开创文明厂、店、院、村、街等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
和“振兴中华读书活动”。还在公用事业单位开展了“十大窗口、百家竞赛”活动。

  1984年,在全区开展对青少年的抚育、培养、教育,深入开展“文明单位”、“五好家庭”
活动。

  1986年至1988年,中共昂昂溪区委以“四有”为中心在全区开展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
素质提高的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放在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上。全区“五好家庭”达8746户,
占全区总户数的42%。在美化环境活动中,仅1986年,全区植树10万株,8个单位被市命名为
绿化先进集体。据统计,在这三年中,全区修花坛、植草坪2万平方米;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
位6个、市级文明单位18个、区级文明标兵单位9个、区级文明单位25个。在军民、警民共建活
动中,三年共培养军地两用人才600名,形成共建共育单位44对。

  1989年,中共昂昂溪区委将昂昂溪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为昂昂溪区精神文
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991年至1992年,中共昂昂溪区委在全区开展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向全区
人民发出创建活动公开信1500份。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中,在原来的553个区级文明单位基础
上,又培养了17个单位。

  1993年至1995年,中共昂昂溪区委重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农村主要开展“讲、
比、建”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普意识,重视科技兴农方针。每年参加科普活动人数达4000人次。
在建文明户活动中,三年中共评选出文明户1.5万户,占农户的40%。在军警民共建活动中,
共结共建对子23对。1995年,全区有2个单位晋升为省级文明单位,晋升市级文明标兵单位11
个、市级文明单位19个、区级文明标兵单位22个、区级文明单位4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