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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重大政治运动

第十二节 重大政治运动




  一、土地改革运动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指示》要求各地放
手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使雇贫农都得到土地。并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汉奸、地主、
豪绅、恶霸的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中央强调坚决支持农民的一切正当主张和正义行动。

  中共昂昂溪区委(龙东县一区),根据“五四”指示,立即组织干部深入3个村、9个街宣传
中央文件精神,积极帮助街、村农会清算汉奸和分配土地的群众运动。针对形势和劳苦群众的
思想,工作队向农民讲述党的方针和清算汉奸、大地主、顽匪的必要性。经过算地主剥削帐,
控诉恶霸地主欺压劳动人民罪行,摆贫苦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惨状,提高广大劳动人民的阶
级觉悟。-1946年9月8日,处决了昂昂溪头号恶霸汉奸张秀峰和特务蔡德山。张秀峰在昂昂溪
作恶三十多年,结交军阀官僚榨取人民膏血,在任商会会长、协和会会长期间,因残害人民“
有功”,两度获了“全联合会议”特等勋章(为有名的全满13枚勋章之一)。蔡德山给日本军当
特务12年。“八·一五”后,张秀峰任维持会会长,蔡德山为翻译。二霸狼狈为奸,把日军遗
留的物资劫为己有,派兵把守,并下令开枪杀害人民群众多人。9月末批斗了红旗营子恶霸冯
雨亭,处决了特务恒丰厚、任尹武,七街斗了地主孙景星,九街秕斗了地主何兰庭,二街批斗
了振昌火磨经理袁洪山和伪满警尉齐洪才等。从而一场轰轰烈烈的除奸反霸斗争在全区展开。
中共昂昂溪区委(龙东县一区)根据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抽
调干部参加龙东县委举办的学习班。11月5日,昂昂溪区开始在9个街、3个村(红星、心合、胜
合)进行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斗争。据1947年龙东县5个区的58个村的统计,已将33550垧地(总
耕地面积为40116垧),1936间房屋,639头(匹)牲畜以及黄金30两、白银1 651两、布匹5613尺
及物品价值4.5亿(东北币)分给了群众,59%的耕地分给了农民。又据昂昂溪区(一区)资料称,
在土地改革斗争中,基本群众获牲畜300余头(匹)、粮食150余石(一石十斗)、缴获金银、衣物
1.1亿、并得了大量生产工具。1948年4月开始在全区开始纠正分土地运动中发生的侵犯工商业
的偏向问题,在所批斗的43户工商业户中,纠正对18户工商业者的侵犯倾向。1948年11月,在
各街、村普遍进行划阶级、定成分、平分土地的基础上,给分地的人民群众发放了土地执照,
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二、“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0月,昂昂溪区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在中共龙江县委的领导下,全区开
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简称三反运动)。这次运动分学习动员、端正态度、提高
认识;坦白交代、揭发检举;组织处理、思想和制度建设的三个阶段。1952年1月,昂昂溪区
领导干部带头检查。同时,根据运动进展情况,中共昂昂溪区委抽调部分骨干组成核实组,深
入重点单位对重点人进行查证核实。1952年6月8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和
龙江县委提出的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一些犯有重大问题的人进行了事实求是地处理。
在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党员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党外群众作自我总结。各单
位结合暴露出来的问题,充分发动群众,讨论制订规章制度,巩固了运动的结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中共
昂昂溪区委遵照龙江县委的部署,于1952年1月末,召开动员大会,在私人工商界中开展反对
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在运动中
充分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工商界人士,很快使“五反”运动在全区展开,运动沿着党的政
策轨道健康向前发展。全区参加“五反”运动的工商业户共50多户。运动中按照“过去从宽、
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违法户根据情节分别进行
了处理。

  三、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1952年,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依照龙江县委的部署,
中共昂昂溪区委开始发动和组织农民,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实行土地、车马入股,统一经营,
建立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初级社)。到1954年建成初级社1个,共
15户,劳动力16个。由于认真贯彻自愿互利的原则,初级社发展很快,到1955年12月末,又建
立起初级社20个(其中菜社8个),占全区总农户50%,后在21个社员积极要求下,在原有21个
初级社的基础上合并成5个高级合作社(其中农业社3个、菜社1个、渔业社1个),农户717户,
占全区农户的72.4%。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归集体,社员入股分基金。车辆、牲畜、大
型农具按市价计算,超过股份基金部分作为社员投资,三年还清;非股份基金,可逐年交清。
初级社的公共积累,转为高级社的公共财产。初级社的贷款,用于基本建设部分,由高级社负
责偿还;用于个人消耗,由初级社成员负担。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全区有24个手工业行业。到1955年末,根据行业的特性、
人员情况,分别建立民生铁木生产合作社、服装合作社、修鞋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刻字、修
表)、豆饼社、运输社、理发社。全区手工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生产规模扩大,厂房设备增
加,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对发展地方工业,支持国家建设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都作
出了重要贡献。

  小商贩社会主义改造 根据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4
年,对个体商店、饭店、大车店进行了归口调整。分别成立前进百货商店、回民饭店、四合居
饭店、悦来旅店、大车店、国药店、兴隆合商店、东兴商店、西安商店、新建商店等。1955年
初,昂昂溪区政府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经济调查和分类排队。根据经济状况,进行并店。对私营
商户中从业人员多、经营效果好的行业过渡为国营企业;对座商,经过清产核资,实行空息,
公私合营;对商贩实行清资人股,统一核算,共负盈亏,股息分红,组成合作商店。

  四、反右派斗争

  1957年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东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中共齐齐
哈尔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抓紧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大鸣大放,准备反击右派”的
部署,中共昂昂溪区委及时将党内整风转入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斗争。

  7月初,中共昂昂溪区委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反右派斗争的指示精神。区委常委会根据
中央指示精神,研究决定对右派分子进行斗争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要以各种方式方法(
大小会、大字报、漫画等)进行揭露和批驳,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把他们搞臭。接着区委
成立以区委书记郭合运为组长的反右派斗争(整风)领导小组,区委常委顾民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通过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不断推进斗争的开展。齐市昂昂溪区的反右派斗争也和全国一样,
在进展过程中严重扩大化了,把本应是同志、朋友的人,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昂昂溪区反右派斗争从1957年9月至1958年9月分两批开展。参加单位23个支部,参加这一
斗争人数为1 695人,其中党员505人、团员702人、非党员488人;共揭发出“右派分子”12名,
“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1名,现行反革命1名,其中党员1名、团员6名、非党员7名。这14
名中,教育界6名、医务界6名、其他界2名。另外定右言的2名,其中党员1名、教员1名。

  在对“右派分子”的处理上,监督劳动下放农村,按“反坏分子”、“右言分子”对待的
有11名,并有4位亲属受株连,被解职下放农村。

  1960年1月27日,中共昂昂溪区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
指示》,决定报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批准给何孝彬摘掉“右派分子”帽子。1961年1月13日,区
委决定给赵凤义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1978年4月5日和9月17日,中共中央作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改正错划“右派”
和做好安置工作的决定。区委组织专门人员,对原定的“右派”、“反社会主义”、“右言”
分子和受株连的16名人员,逐个复查,决定予以全部改正,彻底落实政策,恢复工资级别,恢
复工作,落实城市户口等。同时,也为受株连的4位亲属落实了政策。

  五、人民公社化

  昂昂溪人民公社1958年11月5日建立。建社前昂昂溪是一个工业基础极为薄弱的地区,仅
有地方国营工厂1座,合作工厂6座,16个农业合作社(其中有渔业、蔬菜社)。经过试办人民公
社的实践,在1958年大跃进的基础上,又实现1959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大跃进。使全社的经
济面貌和人民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变化。1959年末全社国营工厂1座,年产值为1 258.8万元;
地方国营4座,合作工厂6座,民办工厂8座;有15个农副业生产大队(渔业、蔬菜、奶牛、养禽
四个行业生产大队),耕地面积为4584垧;国营商业网点33处,公私合营10处,合作店24处,
供销社5处;国营及地方国营合营合作社工厂等71个单位。全民所有制经济占全社国民经济的
86.36%,集体所有制经济占13.2%,个体所有制经济占0.44%。从经济成份来看,全民所有
制经济占绝对优势。全社有中学1所、小学16所(农村13所),卫生院1处、卫生所6处,电影院1
处、俱乐部1处,文化馆、广播站各1处。全社共有住户10692户,47473人,工人4580人,占人
口总数9.64%;农民12865人(男女劳动力3461人),占全社总数27.17%;职工有1245人,占全
社总人口2.63%;其他及职工家属41645人,占总人口87.8%。有汉、满、蒙、回、达、鄂、
朝等7个民族及苏、日、捷、波侨民组成昂昂溪区人民公社。

  1959年,全社(区)工农业总产值1 868.8万元,比1958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22.89%。

  六、“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
《五·一六》通知)。此后,中共昂昂溪区委根据省、市委的要求,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传达、学习、发动,文化教育医务界较快地展开对“文艺黑线”的大批判。

  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论和《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报》的
评论文章。6月9日,中共昂昂溪区委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文化大革命”办公室,
办公室工作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杜纯德牵头,同时抽调6名工作人员。7月17日,根据运动的
发展,中共昂昂溪区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张永铭(书记),副组长王恂达(副
区长),成员张万生、韩祥林、王治国。王治国负责“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工作。此间,区委
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讨论毛泽东主席给林彪的一封信(简称《五·七》指示),并下发通知,要
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毛主席的《五·七》指示,引导职工、干部自觉地投身到运动中去;
要求区委领导站到运动前面,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并根据市委确定的以五界(文艺、教育、卫
生、新闻出版、体育)为重点,派出工作组,进行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7月25日后,区委
根据市委确定的分批进行“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精神,以中小学及医院为重点。

  8月3日后,中共昂昂溪区委根据市委确定的中小学教师假期举办集训班进行“文化大革命”
的精神,并按照毛主席关于“不要工作组,要由革命师生自己搞”的指示,立即撤出了进驻中
小学的工作组,留下部分人员作联络员工作。

  8月15日后,中共昂昂溪区委根据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的决定》(简称十六条)的精神,对学生、干部、工人上街活动做好劝阻工作。自“8·16”市
工人文化宫“造反”大会后,昂昂溪在“8·18”也在现二十三中院里召开“造反”大会。8月
22日,《人民日报》发表《工农兵要支持革命学生的革命行动》的社论后,昂昂溪的“文化大
革命”开始出现“大民主”、“大串联”、随意纠斗领导干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局面。

  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全区掀起纠斗干部、戴高帽、游街、挂牌和罢官风,一些科以上
干部,基层领导被罢官,生产、工作处于瘫痪状态达十年之久。

  1967年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的权》的文章。1月上旬,区机关、二三三处、十一中的一部分“造反派”,联合夺了区委和
区人民委员会的权,成立“昂昂溪区临时接管委员会”,取代了区委、区人委的工作。此后,
围绕“夺权”、“反夺权”和对领导干部的异议形成了对立观点的群众组织,仅机关竞达10个
之多,开始了无休止的派性斗争。6月27日后,区革委会筹备委员会为在12月4日正式成立的昂
昂溪区革命委员会作了准备工作。

  此后,中共昂昂溪区革命委员会开始领导清理阶级队伍和抓革命、促生产等工作。对“文
化大革命”初期揪斗反省的91名人员,进行了核查定性处理。但区革委会一些领导人在1968年
4月后,仍执行“左”的方针,在“五月十二级台风”和12月的“反三右一多”中,又制造一
些冤、假、错案。根据1972年4月22日,昂昂溪区革委会落实政策办公室在工作总结中称:“
我区‘文运’中受触及的干部群众为628人,非正常死亡12名”。又据1981年5月13日中共昂昂
溪区委落实政策情况统计,“文革”中被揪斗人员为518人,其中干部169名(县团级5名、科级
42名、干部122名;党员103名)、群众349名(工人70名、农民237名、街道居民42名;党员31名)。
再据1978年7月3日中共昂昂溪区委常委会议记录记载,“文革”中被致残的人员为5人。

  1969年2月12日,昂昂溪区革委会为区机关“反革命复辟翻案集团”人员彻底平反,恢复
名誉。

  1970年10月中旬,昂昂溪区革委会向党员干部传达了林彪“9·13”事件的叛党叛国罪行,
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主席提出的“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
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指示,深入地批判林彪及陈伯达的罪行。

  此后于1971年11月7日;1972年1月10日、5月16日、5月26日、8月7日和1980年12月区革委
会分别为在“五月十二级台风”和“反三右一多”中被揪斗的68人予以彻底平反。一些基层单
位本着哪级揪的哪级平反的要求,也为被揪斗的人员予以平反。据区革委会落实政策办公室1972
年1月23曰对《落实政策进展情况调查表》统计,已为区机关“反革命复辟翻案集团”的24人、
榆树屯大队(村)“4·25现行反革命事件”的7人、头站大队(村)“资本主义复辟单位”的21人、
区房产管理处的“反革命暴乱集团”的7人、黎光大队(村)的“反革命破坏集团”的7人、经营
站的“裴多非俱乐部”的5人平反。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
集团,历经10年的“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