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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民组织

第四节 农民组织




  一、农会

  1947年,龙东县第一区(昂昂溪)在全区村街普遍建立农会,亦称农民会、雇贫农会。刚建
农会时设主任、副主任,土改胜利后改称会长、副会长,由雇贫农选举产生。农会是雇贫农的
组织,领导广大贫苦农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打土豪、分田地,向压在农民头上的封建势力进
行斗争。全区各村屯建立12个农会,会员达800多名。1950年,农会改成农民协会,后因各村
建立村政宥.农民协会撤销。

  二、贫下中农协会

  1964年,在全区农村开展的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根据中央《关于农村工作条例》(
简称六十条)的规定,各村普遍恢复农民协会组织。生产大队设贫协委员会、生产队设贫协小
组。领导成员由贫下中农民主选举产生。贫下中农协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带动贫下
中农、团结中农及其他95%以上的农民群众,参加政治和生产活动。1974年3月12日,昂昂溪
区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简称贫协),慕成海为主任、曲永库、张洪志、关代华、杜长占为副主
任,委员21名。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贫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