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个体卫生协会
第十六节 个体卫生协会
昂昂溪区个体卫生协会,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的《黑龙江省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和
联合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个体开业和联合医疗机构的管理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他
们在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中的补充作用,在个人开业和联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中选举而组建的。
个体卫生协会是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个体和联合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参加的群众性组
织,要广泛团结教育会员,使其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钻研技术,文明行医,全心全意为病人
服务。
昂昂溪区卫生协会成立后,根据齐齐哈尔市卫生行政部门和齐齐哈尔市卫生协会各时期的
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区个体、联合医疗机构的管理,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开展“先进诊所”活
动,定期监督检查,推动卫协工作深入发展。
1987、1989、1994年,昂昂溪区三届卫生协会均设理事长1人,理事2人,负责全区卫协的
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