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地方红十字会
第十七节 地方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是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服务团体。中国红十字
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为保护人的生
命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遵照国际红十
字会和红新月会运动确定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
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昂昂溪红十字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和齐齐哈尔红十字会的章程经民主选举而产生理事
长1人,理事3人。
昂昂溪红十字会成立以后,便积极开展工作。1994年5月8日(红十字会日),根据中国红十
会(93)037号《关于组织好五八活动的意见》精神,设6个宣传站。在全区人民中对红十字会的
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等进行了宣传,发宣传单500份,免费义诊80多人次。根据中国红十
字会血字(93)056号《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无偿献血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在有关部门密
切配合下,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共有100人参加无偿献血。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公安部等8个部门(局)和省红十字会、公安厅的指示精神,为减少伤
残和死亡、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卫生救护训练工作。在昂昂
溪区卫生局与交警大队紧密合作下完成培训任务,全区840名驾驶员参加培训,基本掌握了抢
救技术,为救护工作打下了基础。
1995年末,全区共有红十字会团体18个,发展红十字会员2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