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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访处理

第八节 信访处理




  接待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50年代开
始,昂昂溪区党和政府的办公室就设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这一时期,信访工作在区委、区政
府统一领导下,采取“集体研究、分头处理”或叫全党动手,各部门配合的办法进行处理信访
案件。

  1959年以后,由于信访量增加,昂昂溪区委、区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层层负责,每月研究一
次信访案件,坚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阅、亲自处理信访案件。

  1972年,成立昂昂溪区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配设2名工作人员。做到了多办少转,直接
查办。各乡和系统党委设专职信访接待员,强化信访接待处理工作。1978年将接待室改为中共
昂昂溪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当时集中处理“文化大革命”中遗留下来的各种案件。采取
分级办案,归口处理,信访出在哪里,就由哪里的党政部门负责处理,不准上推下卸。

  1983年至1985年,全区办理信访案件2104件,其中来信1 268件,来访836件。

  从1978年11月起,中共昂昂溪区委、区政府根据信访量的增大,有些部门对信访处理不力
的情况,区委常委带头实行每月10~25日为轮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日。1985年,中共昂昂溪区
委、区政府领导实行值班接待日。据不完全统计1981年至1995年,经区级领导亲自批阅的信访
为1272件,接待来访1 137人,亲自办案301件;各乡和区机关的部、委、办、局领导阅批信访
2055件,接待来访1 624人次,亲自办案922件。

  中共昂昂溪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从1972年至1985年的14年中,共受理来信10411件,
接待来访5577人次。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

   1985~1995年昂昂溪区人民来信来访情况表
  表4—49 单位: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