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协商监督参政议政
第三节 协商监督参政议政
一、会议
政协昂昂溪区委员会,1982至1995年,共进行了五次换届工作。从第一居委员会到第四届
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第五届委员会后,每届任期为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政协常务委员会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在这些会议上,委员就城市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城镇
管理、商业网点安排、职工敬业教育、解决医德医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搞
好在职职工中的普法工作宣传、重视双文明建设、解决知识分子的住房、安排好离退休干部文
化生活等问题向区委、政府提出建议。一届委员会共提建议67条;二届委员会共提建议138条;
三届委员会共提建议153条;四届委员会共提建议124条;五届委员会共提建议143条。
二、提案
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以提案形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从第一届委员会到五届委员会,委员、党派、团体就城建、卫生、民族宗教、劳动工资、经贸、
文化教育、机关工作作风、廉政建设、工业建设、农林水利、科技工作、医药卫生、环境保护、
城市卫生管理等方面以提案形式向区党政机关提出提案。
一届委员会共提出提案59件;二届委员会共提出提案178件;三届委员会共提出提案211件;
四届委员会共提出提案131件;五届委员会共提出提案117件。
三、视察 建议
昂昂溪区委员会从1982年4月建立政协至1995年12月,每届政协委员会不定期的组织委员
中专业人员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小学教育、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改革、民办教师工资
待遇、回民企业在贯彻民族政策方面的工作、心合村结核病普查、维修昂昂溪浴池、朝鲜族教
学、文化市场的管理、维修向阳旅社、橡胶、减速机、造纸、五金工具和珍珠岩厂的管理、奶
牛业的发展等,进行了视察,向区党政机关以建议案的形式提出建议。一届委员会提出建议案
报告2个,12条建议;二届委员会提出建议案报告2个,13条建议;三届委员会提出建议案报告
5个,16条建议;四届委员会提出建议案报告2个,15条建议;五届委员会提出建议案报告19个、
133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