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 师 一、教师队伍
清朝末年,官办学校的教师主要由“举人”或“秀才”担任,私塾也多如此。
中华民国时期,昂昂溪境内学校教师主要来源是黑龙江省在省城齐齐哈尔创立的“师范第
一班”、“两级师范甲乙班”、“初级简易科”等学校毕业生担任。
伪满洲时期,昂昂溪境内学校教师主要来源是:留用原学校中的教员,师道学校毕业生充
当。其职称分教谕、教导、教辅。
1946年至1950年,教师除留用人员外,从社会上招用一部分知识分子以及土改时的干部来
担任。学校校长多由政府委托。
1950年起,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基本上从教师中选拔,由县、区人民政府任命。国家逐
年从师范学校毕业生分配一部分到校任教,以后由于发展民办小学或民办班,各乡、村推荐选
用一批民办教师,也有些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58年和1962年,有55名教师被精简下放(
其中师范毕生25人)。
1960年和1964年,昂昂溪人民公社教育科举办两期师资培训班,共培训87人,充实教师队
伍。
“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发展初、高中,教师从小学层层“拔尖”,再加之一些大是大非
教育部门在1968年至1984年期间,陆续从学校抽调60余名教师到非教育岗位工作。小学教师缺
额采用民办教师,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结果中小学师资质量不高,教学质量下降。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1990年,全区小学教职工709名,其中专任教师606名,
中师、高中毕业以上的441名,中师、高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的151名,初师、初中肄业及
以下的14名。普通中学教职工517名,其中专任教师401名(初中教师333名,高中教师68名),
教初中的333名教师中,具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的54名,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和本科肄业
二年以上的136名,高等学校本、专科肄业未满二年的9名,中专、高中毕业的89名,中专、高
中肄业及以下的45名。教高中的68名教师中,具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的24名,高等学校
专科毕业和本科肄业二年以上的35名,中专、高中毕业及以下的9名。
一九九五年末昂昂溪区中小学教师学历统计表
表5—12 单位:人
二、政治地位
清朝和民国时期,塾师和教员的社会地位低下,但广大人民群众对塾师和教员是尊敬的。
伪满洲国时期,对教师采劝养成”的办法进行“训育”,规定没有受过“教师养成”训练
的教师,不许担任学校教师,如有也要予以“取缔”。对塾师除在文化上加以控制外,在思想
上也加强了“训导”。塾师们稍有不满,就被扣上“反满抗日”、“思想犯”等罪名。1938年,
昂昂溪国民学校1名校长、1名教师以“思想犯”的罪名被逮捕。
表彰优秀教师 1946年昂昂溪解放后,教育工作者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教师被誉为“人
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1949年5月,县在学校开展培植典型教员、评选模范教员活
动。当年,即选出5名教师为模范教师,由县长发奖予以表彰。老教师池光瀛毕生从事农村小
学教育,治学严谨,克勤克俭,给学校制作体育用具滑梯、木马、平衡木等数十件,还包修全
校桌椅。这位“为人师表”的农村老教师受到各方面的尊敬,1954年至1962年连续8年被评为
乡、区的优秀教师。1955年,霍托气小学教师李鹏飞;1956年,榆树屯乡中心校女教师杨秀芳,
分别当选为黑龙江省优秀教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纠正了“左”的思想影响,人民教师恢复了应有的社会地位。
1978年,第十一中学陈复生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教师。1980年参加了由国家教委、国家体
委举办的全国特级优秀体育教师夏令营活动。1982年,化工厂子弟学校盖德印评为全国优秀体
育教师。1984年,第一小学李桂芳评为黑龙江拾五讲四美、三热爱”优秀教师。1985年,二十
三中学沙文胜、十一中学任德凤、第一小学李琦评为黑龙江优秀教师。1986年,十一中学马春
友、稻田小学教师金桂贤、第一小学浦敬秋评为省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987年,大五福玛小学
郎永生、二十五中学刘洪福评为黑龙江省优秀体育教师。1989年,十一中学宁齐坤评为全国优
秀教师。1990年,第一小学石淑贤评为黑龙江省德育先进工作者。1991年至1995年间,全区被
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的有:第五小学曲志华、十一中学姜淑杰;评为省优秀教师的有:第一小学
的王颖、十一中学的王雅清、二十三中的李风云;一小的石淑贤评为省德育先进工作者;1994
年五小的于汇涤、一小的张玉洁评为省级优秀音乐、美术教师。区属学校被评为市劳模1人,
市级优秀教师标兵5人,市级优秀教师53人,市级模范班主任8人,市优秀体育教师2人。1980
年5月,市向具有30年以上教龄的老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全区有20人获得。1983年5月,
70名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职工荣获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颁发的“园丁荣誉纪念章”。1985
年9月10日,全区隆重举行“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了一批教师。
1978年7月16日,水师中学副校长林文炳(民盟盟员)因抢救两名溺水学生壮烈牺牲。1982
年8月10日,该人被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授予“舍己救人一心为公的模范干部”光荣称号。1983
年9月13日,追认林文炳为革命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了《革命烈士证书》。
教师参政议政 中小学教师的政治地位,还表现在他们行使政治权力方面。自市、区设立
人民代表大会及政治协商会议以来,历届会议均有教师代表参加。小学校长杨国桐从1955年市
一届人大至1965年六届人大,均当选市人民代表,还兼任区人民委员会委员。
1955年,区六届人大有4名教师当选人民代表。1960年起,区、乡两级教育行政领导部门
的领导基本上是从教师中选拔。有的教师当选为昂昂溪区(革委会、区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文革后,1980年昂昂溪区第八届和1984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每届有8位教师当选代表,
并有1人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教师为市八届人大代表,3名教师为市九届人大代表。1982
年区设政协以来,每届都有6名教师任委员,其中常委2人,政协副主席1人。1991~1995年,
区教育系统当选区人大代表的有2人,区政协委员的有6人,区人大常委1人,人大副主任1人。
党团建设 1946年始,在教师中发展团员。1948年始在教师中发展党员。1972年以后,区
党代会都有学校党员中的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有的当选为区委委员。1980年,郑德万当选为
中共齐齐哈尔市代表大会代表。1990年,全区教师中有中国共产党党员172名(区属103名,其
它部门69名);有共青团员285名(区属187名,其它部门98名)。1995年,全区教职工中有中国
共产党党员256名(区属148名,其它部门108名);有共青团员216名(区属160名,其它部门56名)。
职称评定 1987年开始在中、小学教师中进行职称评定。1990年评定为讲师的2名,中学
高级教师24名,一级教师92名,二级教师93名,三级教师58名;小学高级教师110名,一级教
师223名,二级教师67名,三级教师27名。
1995年底,全区有中学高级教师31名,中学一级教师112名,中学二级教师129名,中学三
级教师17名;小学高级教师186名,小学一级教师144名,小学二级教师46名,小学三级教师10
名。陈复生在1991年9月被区政府认定为区拔尖人才,程元之在1993年5月被区政府认定为区拔
尖人才。
纠正历史错误 解放后的40多年里,人民教师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但个别时期或个别部
门也曾有过不信任甚至排斥教师的错误。1947年冬,龙东县(昂昂溪)民教科以“肃清敌伪西斯
教育余毒”为名,在昂昂溪完全小学教师中查阶级、挖坏根,让学生捆绑教师游街、体罚,17
名教师中被清洗12名,交贫民会管制。而同一时期,中共昂昂溪铁路分局总支书记洛刚,则在
昂昂溪铁路小学坚持对教师进行思想教育,教师安心工作,学校得到发展。
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全区129名小学教员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3人,占小学
教师总数的10%。1962年后,这部分人多数摘掉了右派帽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部得到
改正。
“文化大革命”中,知识分子被污为“臭老九”,大批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被加以“走资
派”、“地主”、“特务”等各种罪名遭受批判、斗争。全区有150余名教职工受到冲击。1970
年有38名教师被下放农村劳动。这些教师在1972年才返回学校任教。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纠正“左”倾错误,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
分”,此后,教师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三、生活待遇
清末及民国初期,塾师的报酬在物价比较稳定时,以钱计酬;在物价上涨时,以粮计酬。
报酬多少由塾师与东家共同商定。
计酬办法可分为二种:一是“自(爨)”,即每个学生每年交1斤油、2斤盐,塾师自炊;二
是“供饮”由1个或几个富家供膳,供膳者给塾师的报酬可以少交或不交。一般地说,旧社会
塾师的生活是清苦的。
中华民国时期,小学教员的薪俸,1年以10个月计,一般岁薪约60元(银币)。
伪满洲国时期,昂昂溪境内小学教员薪俸,据1936年至1937年的生计调查,月薪平均26.13
元,而支出是37.17元,入不抵出。又据1939年的调查,龙江省初等教师月俸最高85元,最低
只有10元;私立学校最低月薪5元,公私立平均27元,因而社会上流传着“家有二斗粮不当孩
子王”的民谚。
解放后,教师的物质生活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在不断改善。1946年至1948年,教师的
工资以“米薪”的形式支付,每月付给每个教师小米200斤左右,并由该地村政府负担一定数
量代耕地,以补助生活之用。
1949年,昂昂溪境内小学教师工资实行了“工薪分的工资制”。其等级从90分到145分,
每月的分值按政府统一公布的分值计算,领取一部分现金,一部分“工薪分”。1955年,实行
“货币工资制”。1956年,教育事业实行工资改革,调整后全省小学教师工资平均额达35.89
元,比调整前提高了24.5%。1959年,城乡小学教师工资平均37.5元,较全省平均额高1.61元。
1959年,普通中学教师工资升级面为4%;1960年,普通中学教师工资升级面为25%。这
两年中有38名教师调整了工资。
1963年,各级学校工资调级面为40%。昂昂溪人民公社辖中小学教职员工工资升级面为55.8%,
调整后平均工资为45.59元。
1976年逐步纠正了教师工资偏低问题。1977年11月起,区按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
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草案)》规定,分三个等级给班主任教师发放班主任津贴。这一年根据上
级部署,为相当于国家机关22级以下干部工资标准的教师上调了工资。1978年12月给“工作成
绩优异,贡献较大”的人员按教职工总人数的2%提级,有10名教师提升了工资。1979年11月,
为40%的教师上调工资。这次区属学校有251人上调,占全区教师的51.4%。
1981年11月,区按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办法》,为区辖中、小学、幼儿
园的464名教职工普调1级工资,其中有95人升两级(农村教师有25人升两级),占26.2%。平
均工资额比1966年增加13.75元。到1984年底,区辖中、小学教师596名,月工资总额为32477.63
元,人月平均工资54.49元。1985年工资改革,改革后月平均工资为72.04元。1987年给80%的
教师调了工资,又给90%的教师兑现了职务工资,月平均工资提高到90.09元。1988年,按黑
人联字(88)15号文件,给10%的教师调了工资。1989年,全区除有60%的教师长了工资外,又
有98%的教师普调了工资。
1990年,全区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为118.69元。1995年,全区中、小学教师每
月平均工资为606元。
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本着“民办公助”的原则,主要靠生产大队筹集。有两种计酬办法:
一是按同等劳力评定工分,二是固定工资制(一般每月按32元、38元和43元计算)。50年代,国
家给民办教师一年一次性补助。1963年,国家开始实行津贴补助,每年发给民办教师每人补助
费85元。1978年,调整了民办教师补贴费标准,城镇民办教师补助费增加到每月16元,农村民
办教师补助费增加到每月14元。1979年起,国家给民办教师每人每月发副食补贴2.50元。1988
年起,国家发给民办教师补贴费从每月23元提高到31元。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1982年,区
人民政府根据龙头街大队妥善解决民办教师口粮和工资的做法,下发了文件,要求公社、生产
大队妥善解决教师口粮和民办教师工资问题。1988年,在公办教师评级工作的同时,也给民办
教师评定了级别。区长和主管教育的副区长还先后深入各乡调查民办教师工资情况。区政府常
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民办教师工资问题。1988年9月5日,区委、区政府做出了《关于提高民办教
师工资的决定》,规定民办教师每年收入为:一级教师1400元,二级教师1250元,三级教师1 050
元。这一年,昂乡、榆乡、水乡为民办教师补发拖欠工资3.5万元。
50年代,在假期组织优秀教师到齐市工人疗养院疗养。1979年和1984年,组织老教师、先
进工作者到哈尔滨、北京、大连、青岛等地旅游。1986年起,组织部分教师到北戴河疗养。
1977年和1979年的两年中,为教师拨建房款5万元。1977年,为4户教师解决了住房。1979
年,建教师住宅一栋320平方米,有8户教师搬进了新居。1983年,采取自建公助的办法,为城
镇25户教师拨款2万元,为农村21户教师拨款1.1万元,解决了这些教师的住房问题。十一中学
采取“国家拨点、学校给点、个人拿点”的三结合建房方法,国家拨款5千元,给4户教师建了
新房。1986年,市、区共筹集9.9万元,建300平方米楼房1栋,解决了6户教师住房。1987年,
区政府拨款3万元,采取自建公助办法,解决了10户教师住房。1989年,市教委拨款9万元,
为教师中的无房户、危房户、拥挤户共43户新建、扩建了住房。1989年~1990年,区资助14户
教师购买了公房。1990年,市教委拨款16万元,区拨款10万元,为7户教师买了统建楼。1991
年至1995年,市教委先后共拨款82万元,为65户教职工解决了住房困难。
四、教师培训
(一)教学培训
民国时期,为提高师资水平,龙江府设立教员传习所,每值寒暑假教师到传习所集训学习。
1912年12月24日,林传甲在《黑龙江教育日记》中写道:“龙江府传集乡学员来省传习,
有赵传薪来自霍托溪拟办霍托溪小学,王瑞麟来自萧家屯拟办萧屯小学,布荣庆来自代王三家
子拟办三代小学,李相三来自东四家子拟设东肆小学,张廷钰来自戚家店拟设齐嘉小学,邱春
浩来自平房拟设前屏小学……戴振基来自梅楞共九人,合之城内塾师高雪庐等,共续到十余人
一律附入”。
伪满时期,对教师采劝取缔”与“养成”训育的措施,没有受过“教师养成”训练的教师
不许担任各类学校的教师,教师寒暑假要到“讲习所”学习;教育会还举办教育研究会、展览
会对教师进行培训,使教师为奴化教育服务。
解放后,采劝维持原校,逐步改造”的方针。1946年冬,龙东县召开《龙东县文化教育研
究会》、组织教师学习《社会发展史》、《共产党建党史》。各校派中共党员任校长,并组织
教师学习老解放区教育经验,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废除打骂学生和体罚,施行“人民的、科
学的、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教育方针,使教员提高思想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
1948年,昂昂溪划归龙江县管辖时,每值寒暑假,举办全县教师集训班,集中学习一个月。
以思想改造为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纯洁队伍,肃清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提高思想
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以后,又组织部分教师研究教材、教法,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平
时,以校为单位,学习文化、业务、自学为主。“能者为师”边教边学。1954年后,开始有计
划培训领导干部和教师。
中学教师培训 1974年4月,区举办“教材教法”学习班,有160名初、高中任课教师参加
学习。由第十一中学各科教研组长讲授教材和教法,每周授课一次。
1978年有60余名中学教师考入齐齐哈尔市教育学院和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
进修语文、数学、政治、物理、体育、生物等课程。有的还参加了外省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对
不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按黑龙江识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办法,于1982年、1983年进行教
材教法考试,有48名初中专任教师获《初中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有16名高中专任教师获
《高中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1986年后,按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
试行办法》进行考核。1990年经考试有5名教师获《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书》。培训部与市
教育学院联办中文、大学自考班。1993年,招收学员52人;1994年,招收学员45人。
小学教师培训 1959年11月,齐市教育学院在昂昂溪铁路小学、榆树屯公社中心校设两个
面授点。由两名教师每周到点分别面授一次语文、数学。农村小学教师90多名,城镇小学教师
80多名参加学习。从1961年开始,区文教科设两名教师负责培训小学教师。这一工作,“文化
大革命”中被迫停止。
(二)其他培训
领导干部培训 “文化大革命”前,部分学校领导干部到黑龙江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学习半
年至一年。学习《哲学》、《教育学》和《心理学》,提高马列主义教育理论和办学能力。1978
年至1988年,中小学领导分期到齐市教育学院学习。1988年9月,区教师进修学校设于训班,
小学领导干部归区培训。1995年对教辅人员组织培训学习,参加的干部有67名,共计240学时。
学历证书培训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给相当一批教师造成文化水平低,教学经验不
足,教学质量不高的局面。1974年4月组织城乡小学教师学习汉语知识和高年级数学。1978年
恢复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工作,在教育科内设教师进修部和教研室。1980年,教师进修部和教
研室从教育科分出,成立昂昂溪区教师进修学校,设进修部和教研部,负责小学教师进修和教
研工作。1980年学校开办了中师函授班培训全区小学教师。至1987年共办3期,有183名学员。
这3期中共138名小学教师,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分别于1985年、1989年毕业。另外与富拉尔
基区教师进修学校合办了体育、音乐班,有15名学员,均于1985年毕业。
1982年、1983年依据黑龙江识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办法,对区辖学校教师进行教材教
法考试,有120名小学教师获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1990年按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
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办法》进行考试,有3人获《专业合格证书》。
1991年招中师函授班学员65人,其中59人于1993年毕业。1995年招卫生中师班,学员65人。
按市教委文件要求,新教师上岗前,应参加120学时的集中培训。1991年至1995年,全区
共培训中小学教师112人。区教委、进修学校、职业学校对新教师进行跟踪考核。
系统职务培训 1993年有45人参加中级班培训。1995年有52人参加初级班培训,开设课程
10科,580学时,经过培训,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教学能力诸方面有显著提高。王荣华、马
瑞芳、关玉玲、马琳、于汇涤被评为区十佳教师。
应急培训 1992年12月在全区小学教师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1993年10月组织全区大
赛。1993年10月30.日参加全市小学教师五项教学基本功大赛,昂昂溪区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韩殿文、张玉杰获全能奖;吕宪红、徐业红、鹿艳琴、赵德刚、谢家祥获单项奖。1995年,第
一小学被评为省市五项基本功训练先进单位,为全区做现场汇报表演。1994年至1995年在全区
小学五项基本功验收考核中,韩殿文、王颖、赵德刚、吴小玲、王荣华、池明洲、姜冬梅、陈
继霞、刘贺武被区教委授予基本功训练十大标兵称号。1995年组织全区小学教师参加六项技能
训练、培训部教师进行六个专题的理论讲座,为各分校培训辅导员50多人。1995年12月,第二
小学在全区进行导人技能汇报表演,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五、教学研究
1913年,龙江县为“谋教育之发展,研究改善教育”,设教育会,在昂昂溪设有支部,1929
年改为委员制,负责教育之改进指导,举办各种教育研究、展览会等。
伪满时期,教育研究会的宗旨是为达到奴化教育之目的。解放初期,教学研究主要是学习
老解放区教学经验。把提倡民主管理,废除体罚与变相体罚,彻底清除封建的、买办的、法西
斯的教育思想,学习民主管理作为主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每值寒暑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
研究教材、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城镇各学校每周星期六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业务知识。
农村以中心校为单位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城乡中小学普遍成立学年组或教研组,同年组或同科
教师在一起研究教材教法,共同备课,交流经验。学年组或教研组均在学校教导处领导下开展
工作。教导处每学期组织几次全校的教研活动,观摩评议教学,总结教学经验。1950年至1957
年学习推广苏联教学经验,提倡正规化办学。这期间,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
学》。据此在龙江县第五完全小学校(昂昂溪第一小学)搞“五级分制”、“课堂教学五环节”、
“综合技术教育”、“普希金红领巾教学法”试点。并在“五完”召开了“学习苏联改造我们
的教育”的教学研究会加以推广。要求课堂教学完成教育目的和教养目的,做到教书育人。农
村中心校在农村小学开展复式教学研究活动,总结了班级编排、座位排列、动静搭配、小助手
的培养、小黑板使用等一套教学经验。1956年,齐市组织各小学领导和部分教师观摩了榆树屯
小学杨秀芳老师的“文以载道”的语文课。同年,还组织城乡小学教师分批分期参加齐市普通
话语音训练班学习,开始使用普通话教学。
1958年至1960年组织教师逐册深挖教材中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因素。1961年始,围绕贯
彻《中小学工作条例》开展以教学为中心的教研活动。昂昂溪文教科设研究员利用寒暑假集训,
由各校教导主任担任各年段组长,领导教师钻研教材,编写学期教学计划。统一了对语文课“
文以载道”的认识,寓思想教育于语文知识之中;数学课加强概念数学和双基训练。在此基础
上,开展了低、中、高年级语文、作文、数学课的示范教学活动。1964年至1966年重点贯彻毛
泽东的“春节谈话”,解决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文教科组织视察组深入城乡各校,解剖实例,
提出了改进意见。组织教师开展“少而精,启发式”的教学方法研究。加强了基础知识教学和
基本技能训练,效果十分显著。1967年至1971年主要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搞开门办学
和工人、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改变所谓“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学校的现象”。《人民日报》
刊登了“榆树屯中学实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五·七指示》中提出的学生必须以学为主,兼
学别样”的经验,还推广了“大兴屯贫管校”的经验。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教学规律、破坏了
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学生知识水平下降。1972年至1973年研究用毛泽东思想统帅社会主
义文化课,重新理解“五·七”指示,处理好“主学”与“兼学”的关系,认真上好社会主义
文化课。在第--1b学试行了“三算”(珠算、口算、笔算)结合教学。1974年至1975年主要围绕
“反击右倾翻案风”,推广“朝农办学经验”,抓当地的“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树立“反
潮流”、“白卷英雄”的典型,弄得教师欲教不能,欲罢不忍。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
教学研究步入正轨。围绕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由研究员为小学领导和教师
做业务辅导讲座,讲解《新教学大纲》、统编教材,开展新教材教法的研究活动。在中学组织
校际之间教研组学习《教学大纲》、统编教材并开展新教材教学方法的研究。1980年举办体育
教师“体育基础理论学习班”,研究如何制订体育教学计划。1981年办“新大纲教材学习班”,
学习跑、武术操、初级速滑基础知识,研究“优秀教案”的制订,“防止成人化”、“室内课”
的教学方法。在中小学举办了电化教学观摩,介绍了《斯霞语文课》、《写好毛笔字》等典型
经验。1982年,三十六中教师录制的《看云识天气》语文阅读欣赏录音带,获齐市1982年电教
年会优秀课软件3等奖。第三小学两名教师绘制的《小学生守则》幻灯片,评为齐市小学思想
教育优秀片。1983年,黑龙江识电教研究》第二期刊登了三十六中教师撰写的《教学电影与教
学活动》的文章。1983年以后,在中小学以上“一节好课”为重点,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教研
活动。
1987年,在第二小学进行“注音识字提前读写”试验。1989年,该校王福珍评为黑龙江拾
注音识字提前读写”优秀试验员。1985年,在中学开展了“作文三级训练实验”,昂昂溪区被
列为全国作文实验的重点区之一。1987年,昂昂溪作文三级实验荣获齐市“科研成果”二等奖。
10月,有4人在东北三省内蒙古召开的“三级作文现场会”上宣读论文20篇。教师进修学校中
学教研部连续五届被全国作文实验联合体评为“先进集体”。1988年至1989年,第十一中学和
第二十五中学先后被全国作文实验联合体评为“先进集体”;1986年至1990年连续获得“先进
个人”称号的有区教师进修学校程元之和齐钢昂昂溪机电厂子弟学校姜新才;1990年第二十五
中学李桂芳连续三年;有齐齐哈尔林机厂中学于丽华连续两年;有第三十六中学陆淑云、李桂
清;有第十一中学宁齐坤、王丽艳;有第二十五中学訾淑娥;有齐钢昂昂溪机电厂子弟学校刘
志华获得“先进个人”的称号。另有第二十三中学王乃珍,获1989年黑龙江省初中语文教学能
手称号。
1986年,昂昂溪区设立教育科研所,从此有了专门教育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