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体育
第二节 学校体育
一、体育教学
民国年间,东省特别区第五中学制订“卫生状况”、“体育状况”规约,组织球术分队,
开展篮、排、足、网球等活动。田、径赛分组练习,星期日小型运动会一次。每日第二节课后
全体20分钟间操。每日第七节课后全体学生在运动场按组实地练习各项运动。此外还组织球类
远征队,逢假日与各校做友谊比赛。小学亦设体操课及各项课外活动。
伪满时期,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课,每周2节。主要项目有队列、跑步、徒手操和游戏。
国民优级学校还上体操、田径和球类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昂昂溪区各学校把体育列为学生必修学科,学生自入学念书,
就受系统体育教育,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做一次广播体操,一次眼保健操,并有一小时课外
体育活动。1958年,齐齐哈尔市第十一中学推行“劳卫制”体育锻炼,参加锻炼的学生占全校
学生98%,有50%的学生达一级标准,25%的学生达二级标准,授予一、二级证章。是年始,
齐齐哈尔市第十一中学浇冰场开展冰上体育活动,成立速滑队、冰球队和小口径步枪射击队。
为中国青年女排和沈阳军区青年女篮各输送一名队员(张永华、倪丽)。全区等级运动员达456
人。
1959年至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因粮食减量,体育课每周减为一节,学生身体健康
状况不佳,“劳卫制”锻炼停止。1961年,齐齐哈尔市第十一中学学生魏国华被选人中国少年
田径队,并创造当时少年100米全国记录。1963年始,齐齐哈尔市第二十五中学利用天然冰场
开展冰上体育教学,有冰鞋80多双。1978年,这所学校在校园内浇冰场进行冰上体育课教学。
“文化大革命”中,按照“五·七”指示学军的要求,将体育课改为军体课,进行野营拉
练和其他军训活动。
1972年始,部分中小学组织乒乓球队、篮球队、排球队,速滑队和田径运动队。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学校体育工作得到恢复。区、乡(公社)校一般每年举办一次田
径运动会。
1978年根据省体委提出的“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的号召,各校开展冰上体育活动。1981
年冬,举办全区冰上运动会。1983年11月4日,昂昂溪区召开冰上运动动员大会,会上表彰奖
励了市第二十三中学、市第二十五中学等5个长滑先进单位;市第三十六中学、榆树屯小学等7
所中、小学评为1982年冰上活动先进单位;有13所中小学的12名体育教师和领导被命名为冰上
体育活动积极分子。从1978年起,各校主要以贯彻《中小学体育暂行规定(试行草案)》为重点,
以“达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为中心,开展“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
(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把体育工作做为考核学校工作
主要内容,体育成绩列入选三好学生、模范教师、先进班级条件之一。各校按《暂行规定或检
查验收细则评分规定》,对中小学体育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与评比和验收。昂昂溪区先后表彰了
齐市电化厂子弟学校(齐齐哈尔化工总厂子弟学校)、齐市第二十三中学等学校。市第十一中学
总结了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经验、齐齐哈尔电化厂子弟学校发表了《齐市电化厂小学学生
身体形态、机能素质现状、特点调查分析》论文。1990年,全区中小学学生“达标”人数为14900
人,其中中学生3700人,达标率为24.8%;小学生11200人,达标率为75.1%。
二、体育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仅城镇“完斜有专职体育教师,50年代,农村中心校已有专职
体育教师。到1990年全区中学专任体育教师22名,其中教育部门办中学专任体育教师12名,高
等学校毕业、肄业文化程度5名,中专、高中毕业文化程度7名;其它部门办中学10名,高等学
校毕业、肄业文化程度7名,中专、高中毕业、肄业文化程度3名。
全区小学专任体育教师45名,其中城市小学14名,中师、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12名,中
师、高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2名;农村小学18名,中师、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11名,
中师、高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的6名、初师、初中、肄业及以上文化程度1名;其它部门办
小学13名,中师、高中毕业以上文化12名,中师、高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文化程度1名。
1995年,全区有专职体育教师34名(城镇23名、农村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