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归属
第一编 建置
第一章 历史沿革
第一节 归属
北安县原名龙门县、龙镇县。现在的北安县是由北安、通北两县合并而成的。
周以前属肃慎,战国属貉地,汉属@d:北安县志imagesHZ670030ZA.jpg地,后汉、三
国、魏时属挹娄,晋属寇漫汗,后魏、北齐属豆莫娄,隋属靺鞨黑水,唐属黑水靺鞨,辽属
生女真,金属蒲与路,明属奴儿干都司阿真同真卫,清属兴东道讷河厅。
黑龙江省博物馆考古队于1976年在北安全县进行文物普查,发现境内有金朝遗址30处,
其中:村落27处。金朝的蒲与路治所就设在邻县克东县的金城公社古城大队,距北安县城不
足90里,其后这里成了废墟。有些废墟红烧土深达一、二尺厚,而且有砖炕遗迹。还出土了
铁锅、铧和箭头等。1987年6月29日,在城郊乡长青村出土金朝大定十年的“曷苏昆山谋克之
印”一封。清朝时期,这里成了鄂伦春人、达斡尔人的游牧地,后来成为旗人的生计地。那
时是一片沃野荒原,森林茂密,资源丰富的地方。
通北设治前属通肯副都统、海伦府(县)管辖。这里多为深山密林,土地肥沃,人烟稀少
,只有鄂伦春人游猎生活。
晚清时期,黑龙江省省长公署为了开发这一地方,于宣统3年(1911年)在海伦设龙门稽垦
局,在奇克特设分局。民国元年(1912年)10月设龙门招垦局,下属龙门、安古、鸟鱼三镇,
民国3年改为设治局,驻地在龙门镇(也叫老龙门,现德都境内龙门农场场部西)后因打井不出
水及闹胡匪等原因,于民国4年(1915年)春迁至西南30华里的龙镇(当时叫龙门镇或新龙门)。
民国5年(1916年)3月1日黑龙江省令改设治局为龙门县,序列二等县(民国6年5月16日大总统
指令照准)。因龙门县与广东省龙门县重名,于民国6年(1917年)7月14日改称龙镇县。县城龙
门镇改名龙镇。民国18年(1929年)因分数不及额降为三等县。民国初年属绥兰道,后属黑龙
江省管辖。
“九·一八”事变后,民国21年(1932年)4月,胡匪“八方”放火烧了县公署。伪大同元
年(1932年)6月日本侵略军占领龙镇全县,于12月将县公署由龙镇迁至北安镇,仍为龙镇县。
伪康德5年(1938年)12月24日,伪满政府批准将龙镇县改名为北安县。次年1月1日执行。从此
,县名与驻地名称一致起来。伪满时,1935年以前属黑龙江省,1939年6月以前属龙江省,1
939年6月到1945年8月属北安省。
解放后,1945年11月24日北安县政府成立,属黑龙江省(省政府驻北安)管辖。1947年2月
7日改属黑嫩联合省(省政府驻齐齐哈尔)第一专员公署(驻北安)。1947年9月17日撤销黑嫩联
合省和第一专员公署,恢复黑龙江省、嫩江省,北安县属黑龙江省(省政府驻北安)管辖。19
49年5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仍属黑龙江省,1954年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
黑龙江省,仍属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1日通北县并入北安县。1956年3月到1957年属绥化
行政专员公署,1958年到1959年属嫩江行政专员公署,1958年8月德都县并入北安县,1960年
1月成立北安市,1963年8月撤销市,划分北安、德都县。1960年起属黑河行政专员公署管辖
至今。
通北设治前归海伦管辖。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拟在海伦府北,即通肯河以北,乌鱼
尔河之南设治,后因经费不足,拖至民国元年(1912年)9月才设立通北稽垦局,仍归海伦管辖
。民国4年(1915年)5月将稽垦局改为设治局。治地暂驻长治社四甲八井。定城基为周家地房
子,因为它在海伦到龙镇的大道上。同年11月迁入新衙署。民国6年(1917年)改为通北县。建
县后的归属与北安(龙镇)县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