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区划 中华民国时期,龙镇县的行政区划是:第一区北安镇,包括北安镇、乌裕镇、安古镇,
21乡、75村;第二区县城厢,包括龙门镇、公安镇,4乡、10村。
伪满时期,大同2年(1933年)12月22日公布暂行保甲法,实行保甲制,龙镇县共分4保、
40甲、477牌。4保是:北安镇保、孙船口保、龙镇保、孙吴保。北安镇保为30甲:东方甲、
万顺甲、天成甲、日满甲、东松甲、道德甲、镇兴甲、衙门甲、保安甲、西松甲、天头甲、
天二甲、天三甲、天四甲、天七甲、天八甲、天九甲、天十甲、天十一甲、天十二甲、天十
三甲、天十四甲、务头甲、务二甲、财二甲、训一甲、训二甲、农头甲、农二甲、孝二甲。
孙船口保2甲:河口甲、大连甲。龙镇保5甲:东街甲、西街甲、南街甲、北街甲、四乡甲。
孙吴保3甲:南街甲、北街甲、二站甲。
伪康3年(1936年)开始实行《暂行街村制度》后,龙镇县改为1街5村,即北安街(现北安
镇与城郊公社大部分、胜利公社全部);齐永生村(现自民公社大部分生产大队,村公所所在
地自和一队)、徐海村(现建华公社,村公所所在地建华大队)、河东村(现东胜公社,村公所
所在地东安大队)、孙家船口村(村公所所在地讷莫尔)、龙镇村(村公所所在地龙镇)。北安街
下设六个区,即天成区、新兴区、东方区、向阳区、协和区、厚生区。各村下设屯,屯下设
牌,区下设组。
1945年“八·一五”解放后,建立民主政府。北安县的行政区划是设10个区。即:一区
(中央大街以西)、二区(中央大街以东)、三区(南下坎)、四区(自保、自卫、自富、自繁、自
强、自荣、新维大队)、五区(现胜利公社)、六区(现自民公社)、七区(现建华公社)、八区(
现东胜公社)、九区(讷莫尔)、十区(龙镇)。1947年省调整县界将九区、十区划归德都县,将
一、二、三区合并为一区(城区),四区新胜村并入新二区,其余六村并入新三区。将五区改
为二区、六区改为三区、七区改为四区、八区改为五区。1953年又将一区改为北安镇,二区
改为胜利区、三区改为城西区、四区改为镇北区、五区改为河东区。
1956年通北县并入北安县后的行政区划由于撤区划乡,北安片的河东区划为东胜乡,胜
利区划为胜利乡,镇北区划为建设乡,城西区划为自民乡、自和乡。北安镇没动。通北片的
石泉区划为石泉乡、长发乡、石华乡。海星区划为海星乡、幸福乡。新兴区划为新兴乡、和
平乡、解放乡。赵光区划为前进乡、赵光乡,通北镇没动。全县8个农村区划为15个乡,下辖
78个行政村(北安片45个村,通北片33个村)。另有北安、通北两个镇。通北镇有2个村:通北
村、忠信村。报请地区批准时又从海星乡划出一个主星乡(朝鲜族自治乡)计16个乡。1958年
从赵光乡划出一个福安乡。
附:
1958年8月1日德都县并入北安县有青山镇、双泉乡、团结乡、建设乡、和平乡、太平乡
、新发乡、兴隆乡、龙镇乡。省将国营农场、地方国营农场(劳改场)交给县管辖。成立了花
园、二井子、凤凰山、福安、建设、二龙山、格球山、尾山、永丰、苏家店、襄河、七星泡
等12个农场乡。1958年9月13日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全县的行政区划是,成立政社合一的红
旗、青山、通北、双泉、和平、龙镇、新兴、海星、石泉、石华、赵光等人民公社。1958年
11月1日又并成三个大公社,即红旗、青山、通北公社。两个农场公社赵光、二龙山公社。
1959年根据中央整顿人民公社的精神,全县划为红旗、青山、通北、前进、龙镇、庆华
等6个人民公社;两个国营农场赵光、二龙山,14个地方国营农场福安、北安、凤凰山、永丰
、苏家店、花园、龙镇、龙门、尾山、格球山、襄河、引龙河、长水河、良种场,3个县营农
场五大连池、四棵桦、县种畜场。还有通北、沾河两个林业局。
1960年1月7日建市后与1959年的行政区划没有变动。
1963年撤市分县以后,北安县的行政区划是:北安镇、通北镇、建华、胜利、东胜、城
郊、自民、赵光、新兴、新民、石华、石泉、主星、海星等14个人民公社。还有东风、自联
、兴东3个县营农场、1个县营种畜场。还有胜利、四0四、三0三、缸窑、幸福等5个县营林场
。1971年4月2日从幸福和三0三林场中划建一个自治林场,从胜利林场划建一个二井子林业站
。1977年二井子林业站改为建华林场。1979年将7个县营林场划归地区营林局直接领导。198
0年又下放给县领导。境内还有赵光、长水河、红星、建设、北郊、良种场、福安等国营农场
和通北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