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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改革

第三节 土地改革


北安县的土地改革是从1946年6月份开始。大体上分为:减租减息、“煮夹生饭”、砍挖
(砍大树、挖财宝)、划阶级定成份、大运动(交权审干、刮大风、扫堂子)、平分土地等步骤
,到1948年2月份结束。
一、减租减息、反奸清算
1946年春,黑龙江省委、省军区及北安县委派大批干部深入北安县农村,发动群众,组
织村农会,开展减租减息和反奸清算斗争。通过挖穷根和诉苦会,揭摆地主的剥削,提高贫
雇农的阶级觉悟。首先分了伪满“开拓团”的土地和汉奸特务的土地。接着就分了恶霸地主
的土地,到1946年底,全县无地的贫雇农都基本分到了土地。到1947年2月,普遍建立了村农
会和民兵组织。据不完全统计,全县43个乡,10715口人,19308垧地,清算斗争中有24个乡
,3841口人,分得土地3911垧。
二、煮“夹生饭”
经过反奸清算斗争,贫雇农虽然分得了土地、房屋、牲畜和一些浮财,但地主的威风还
没打掉。斗争时斗地不斗人,斗远不斗近,斗小不斗大,明分暗不分,贫雇农积极分子队伍
还没真正建立起来。产生“夹生饭”的原因主要是贯彻群众路线与掌握政策不够,包办代替
,强迫命令。要求所有参加土改的干部弄通思想,大胆怀疑自己的工作。据三个区的不完全
统计,共28个乡,有20个乡是夹生乡,从1947年2月到10月共“煮”了19个乡,参加的户数1
692户,6880口人,又分土地980垧。仅三区就又分土地200垧、房屋48间、牛12头、马25匹、
猪52口、大车14辆、粮食165石。
三、挖坏根
经过清算斗争,煮“夹生饭”,恶霸地主、“政治大树”(有影响的人物)还不甘心退出
政治历史舞台,还在搞阴谋翻把活动。从1947年2月开始到9月20日,八个月内除挖出“战团
”、“挺进军”、“地下军”外,还有土匪、特务、警察、狗腿子,共373人。其中地主占一
半还多。起出大小枪枝46支、机枪2挺、地雷2个、手榴弹50个,还有委任状、黑名单和来往
信件。
四、砍大树、挖财宝
砍大树挖财宝,就是使贫雇农从经济上、政治上、社会地位上彻底翻身,是从1947年6、
7月份以后开展的。全县又斗出土地2412垧、房屋510间、车辆176台、牛马685头、猪873头、
现款6769222元、粮食890石、衣服15469件、布21397尺、金银首饰:金355钱、银633两,还
有枪枝弹药。
五、划阶级定成份
随着土改的深入,要进一步搞清阶级阵线,1947年秋季普遍开展了划阶级定成份。首先
开展诉苦,讲家史,讲个人经历,诉地主剥削之苦。划阶级定成份,采取“自报会议、民主
评定”的办法,先划贫雇农、中农,再划富裕中农,最后划富农、地主,逐户逐人划分。贫
雇农、中农基本是划户主,家庭成员及子女都随户主定成份。地主、富农则是先划出地主、
富农分子,然后划出地富家庭成员和地富子弟,以示区别。如三区自政村,1947年秋定成份
时134户,定地主9户、102人,富农6户、34人,中农16户、92人,贫农50户、204人,雇农5
3户、138人。地主富农占总户数的11.2%,人口占总数24%;中农占总户数的11.9%,人口占总
数的16%;贫雇农占总户数的76.9%,人口占总数的60%。第三区共有1381户,5865人。贫雇农
1050户,占76.03%,3874人,占66.05%;中农236户、占17.1%,1256人,占21.42%;富农32
户,占2.31%,166人,占2.83%;地主63户,占4.56%,569人,占9.7%。
六、大运动和平分土地
大运动也叫大放手,1947年12月开始至1948年2月结束。这个阶级,一切权力归贫雇农。
在11月份传达全国土地会议之后,对各区干部进行了三查三整,交枪审查。查清各方面问题
之后就回到各区继续参加土改工作。对村农会干部也搞了交权审查,由雇贫农团代替了村农
会。进一步斗争地主富农,把他们的财物全部彻底斗出来。还搞了扫堂子,让地富净身出户
,只给留下穿着和炊事用具。在斗争高潮中,出现了“刮大风、贴膏药”、“大扫荡”等过
火行为,以致侵犯了中农和工商业者的利益。最后将斗争出来的果实平分给贫雇农、中农。
并进行了填平补齐,对错斗的富裕中农从分配果实中给予补偿,给予纠偏。全村土地进行了
平均分配,贫雇农、中农按居住顺序分地,地主富农给村内最远的土地或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