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机供应与修造 一、农机供应
1960年前各机站所需机具部件,全部是自行到外地购买。1961年4月为适应农业机械化发
展的需要,县农机科成立了农机公司。经营拖拉机配件100多种,半机械化农机配件500多种
,当年进销额为51.3万元。1962年公司下设3个门市部,职工增至17人,同时扩大了经营品种
。1972年在离县城较远的石泉、海星公社分设了农机供应门市部。次年公社门市部增至5个,
1974年又增到7个,对各机站所需机件都能就近供应。随着农机发展的需要,农机公司经营品
种逐年增多,1979年以后已达7000余种。1974年至1979年修复旧件达3000余件,不仅解决了
部份缺件的问题,还为机站节省了开支。
二、农机修造
1963年成立农机修造一厂,有职工84人,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5台,锻压机7台,全
年完成产值20万元。建厂初期以农机具修理为主,并生产部份机具配件和小型马拉农具等。
嗣后生产项目逐渐扩大,主要有犁铲、制米机、选粒机及其它小型产品30多种。1979年全厂
职工增加到305人,金属切削机床33台,锻压设备10台,年产值达115万元。由于没有定型产
品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以致长期亏损,只有1979年盈利2千元。
农机二厂成立于1969年,厂址在通北镇。其前身是1961年通北镇木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性
质)分出部分人员和设备成立的农机修理厂。1964年因设备简陋,没有产品,加之管理混乱,
亏损严重,而将人员减少改为农机保养所,成为县农机一厂的一个修理车间。一九六九年正
式改为县农机二厂,体制由集体变为国营,1973年被省农机局承认。二厂建厂后,坚持修理
为主、制造为副的经营方针,负责南片7个公社的农机具修配任务。体制的改变,促进了工人
的生产积极性,再加经营管理的改善,除1976年外,其余年年有盈余,先后六年被评为县先
进单位。1982年全厂职工为129人,完成产值40.2万元。
1980年为安排农机系统的待业青年,相继成立了农机三、四厂(三厂在北安镇、四厂在通
北镇),都属集体性质。三厂有职工154人,金属切削机床7台,锻压机4台。当年完成产值18
.6万元,主要产品为驾驶棚,并承担农机具修理任务。1982年全厂职工151人,年产值为25万
元。四厂建厂时有职工47人,以修理农机具为主,并生产白蜡。当年产值8万元。1982年职工
增至72人,完成年产值14万元。这两个集体厂建厂后,每年都略有盈余。
农机配件厂原系农机一厂家属厂,建于1974年。1982年改为配件厂,有职工85人,有车
床2台,电焊机1台,小高炉1座。主要生产手扶拖拉机车斗和车棚。年产值8万元,略有盈余
。
1963年开始,全县13个生产大队成立了农机保养间,承担农机具的保养维修。到1979年
大队农机保养间增到68个,维修工共计70人。1970年全县有11个农村公社办起了农机修配厂
。1982年职工总数达452人。基本做到了小修不出队,中修不出社,大修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