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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机供应与修造

第二节 农机供应与修造


一、农机供应
1960年前各机站所需机具部件,全部是自行到外地购买。1961年4月为适应农业机械化发
展的需要,县农机科成立了农机公司。经营拖拉机配件100多种,半机械化农机配件500多种
,当年进销额为51.3万元。1962年公司下设3个门市部,职工增至17人,同时扩大了经营品种
。1972年在离县城较远的石泉、海星公社分设了农机供应门市部。次年公社门市部增至5个,
1974年又增到7个,对各机站所需机件都能就近供应。随着农机发展的需要,农机公司经营品
种逐年增多,1979年以后已达7000余种。1974年至1979年修复旧件达3000余件,不仅解决了
部份缺件的问题,还为机站节省了开支。
二、农机修造
1963年成立农机修造一厂,有职工84人,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5台,锻压机7台,全
年完成产值20万元。建厂初期以农机具修理为主,并生产部份机具配件和小型马拉农具等。
嗣后生产项目逐渐扩大,主要有犁铲、制米机、选粒机及其它小型产品30多种。1979年全厂
职工增加到305人,金属切削机床33台,锻压设备10台,年产值达115万元。由于没有定型产
品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以致长期亏损,只有1979年盈利2千元。
农机二厂成立于1969年,厂址在通北镇。其前身是1961年通北镇木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性
质)分出部分人员和设备成立的农机修理厂。1964年因设备简陋,没有产品,加之管理混乱,
亏损严重,而将人员减少改为农机保养所,成为县农机一厂的一个修理车间。一九六九年正
式改为县农机二厂,体制由集体变为国营,1973年被省农机局承认。二厂建厂后,坚持修理
为主、制造为副的经营方针,负责南片7个公社的农机具修配任务。体制的改变,促进了工人
的生产积极性,再加经营管理的改善,除1976年外,其余年年有盈余,先后六年被评为县先
进单位。1982年全厂职工为129人,完成产值40.2万元。
1980年为安排农机系统的待业青年,相继成立了农机三、四厂(三厂在北安镇、四厂在通
北镇),都属集体性质。三厂有职工154人,金属切削机床7台,锻压机4台。当年完成产值18
.6万元,主要产品为驾驶棚,并承担农机具修理任务。1982年全厂职工151人,年产值为25万
元。四厂建厂时有职工47人,以修理农机具为主,并生产白蜡。当年产值8万元。1982年职工
增至72人,完成年产值14万元。这两个集体厂建厂后,每年都略有盈余。
农机配件厂原系农机一厂家属厂,建于1974年。1982年改为配件厂,有职工85人,有车
床2台,电焊机1台,小高炉1座。主要生产手扶拖拉机车斗和车棚。年产值8万元,略有盈余

1963年开始,全县13个生产大队成立了农机保养间,承担农机具的保养维修。到1979年
大队农机保养间增到68个,维修工共计70人。1970年全县有11个农村公社办起了农机修配厂
。1982年职工总数达452人。基本做到了小修不出队,中修不出社,大修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