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水利队伍 解放前没有水利机构。建国初期,县农业部门设有专职人员负责水利工作。随着农业生
产的发展须加速水利工程建设。原通北县1955年春在杨家水库建立了新兴灌区管理站。同年
秋又在海星区建立了海星溉灌管理站,每站各有3名工作人员。1956年北安县与通北县合并后
,成立了水利科,工作人员6名(其中技术员3名)。到1958年北安、德都两县合并,改为水利
局,下设秘书科、农田水利科、水利勘测队、水电管理站。1962年水利局与农业局合并,下
设水利股,由一名副局长主管水利工作。1963年9月撤市分县后,农业科水利股下设水利勘测
队、水土保持站。1968年在农林革命委员会下设水电管理站。1969年水电管理站和农电承装
队合并,成立水电科,下设秘书组、水利组、农电组、打井队、勘测设计组。1973年水利和
农电分开,成立水利科,下设秘书股、农田股、设计队、施工队、水利物资供应站。1979年
水利施工队实行单独核算。1982年施工队有职工102人。其中国营36人。水利科有职工干部2
7人,其中技术人员18人。同年根据黑政字(79)2号文件精神将水利物资供应站,改为水利排
灌设备物资公司,1982年职工为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