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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营工业

第四编 工业

第一章 所有制形式

第一节 私营工业


龙镇、通北设治后,在县城发展了手工业作坊。民国五年(1916年)龙镇县城有烧锅2户(
源升泰、义合隆),油坊1户(合永恒)。(1926年)有砖窑5户,烧锅1户,油坊2户。民国十六年
(1927年)手工业作坊13户。民国十八年(1929年)有手工业作坊20户,其中铁工、皮革、木材
、烧酒等16户,产值5800元(哈洋)。民国二十年(1931年)有手工业136户雇用工819人,产值
7300元。通北县民国十五年(1926年)有砖窑、烧锅、木铺各一户。民国十八年(1929年)有铁
匠炉2户,制油一户、砖窑1户,产值12500元(哈洋)。
伪满时期,手工业有所发展,到伪康德三年(1936年)发展到72户,年产值7.54万元。其
中龙镇县47户、通北县25户。伪康德4年(1937年)后,特别是太平洋战争后,由于实行经济统
制,原材料控制严格,油、酒、米、面工业大部停业、倒闭,未停业的也只能为伪政府来料
委托加工。
解放后,北安县的手工业有较大发展,到1949年已恢复、发展到205户。其中酱菜10户、
粮谷加工15户、木器行业43户、修表19户、刻字16户、铁匠炉24户、服装65户、皮铺13户。
双发和皮铺被人民政府接管,改名“八一五”制革厂;广瑞祥皮铺改为公私合营“振兴皮铺
”。省政府迁到齐齐哈尔后,振兴皮铺又交由私方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分别过渡
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