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1953年后,有部分私营商业为国营商业代购、代销。1956年8月全县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有327名工商业者进入社会主义。在全县573户1387人的私营商业者和小商贩
中,过渡到国营的9户(占总户数的1.57%),20人(占总人数的1.44%),组成公私合营的157户
(占27.27%),841人(占60.63%)。合营后,有78名私方人员安排为经理、主任。由归口公司的
扶助,职工和公私双方经理的努力,当年营业额比合营前增长2.46倍,费用降低,积累增加
都比较明显。
通北县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组成了合营药店、合营饭店、合营旅店、合营酱园。
1959年,由于网点调整,合营企业部按归口公司过渡为国营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