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合同
第三节 经济合同
实行经济合同,是为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
效益,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加速四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经济合同主要内容包提括:①法人
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并采用书面(包括双方同意修改
的合同、电报和图表)形式。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符合国家政策、计划的要求。③必须贯
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④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
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经济合同有效与无效的
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工商管理局)和人民法院。
北安县经济合同工作的开展。从1979年下半年起对工商合同调查摸底,1980年6月26日省
政府下发138号文件后,组织签订工商之间的经济合同1982年4月8日省政府下发66号《关于积
极推行农产品产销合同制的紧急通知》文件后,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公社对10个品种进行农商
合同签订试点。198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实施,工商局重点管理多类经
济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如经委、建委等负责下属企业经济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按合同法规
定的10种经济合同只开展了购销、基建、加工、保险4项。全县17个主管部门中有13个部门成
立了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或小组,设专兼职人员11人。1980年签订和鉴证合同326份61个品种
,金额11 16万元。其中工商合同87份53个品种金额1043.9万元,鉴证83份48个品种金额102
8.7万元,履行83份48个品种,金额1004.8万元,占签订金额的96%。农商合同鉴证8个品种2
39份金额72.1万元。1981年共签订和鉴证经济合同27035份,167个品种,金额3800.3万元。
其中工商合同670份、156个品种、金额2318.5万元,鉴证占签订额85%。履行合同668份,15
4个品种,金额2239.4万元,占签订金额96%。农商合同签订11个品种,20335份,金额1481.
8万元,鉴证1027份,10个品种,金额1052.9万元,占签订金额的71%。1982年共组织各种签
约会69次,签订合同2981份,金额3999.7万元。其中鉴证2980份,3282.9万元。履行2419份
,金额3409.2万元占签订额的85.2%。鉴证合同中工商合同195分,金额1934.8万元,履行19
0份,金额1600万元。农商合同签订和鉴证1867份,金额1433.4万元,履行1317份,金额134
5.2万元。签订工业合同169份,金额26.3万元全部履行。签订商业合同722份,400.7万元全
部履行。签订基建合同28份2045万元,履行21份,金额40.7万元。在各有关部门(银行、企业
主管部门)的积极协助和密切配合,通过合同的执行,维护了国家法律、国家利益,保护了经
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工商合同中产品销路不畅的商业企业不愿按
合同收,紧销商品追着要。基建合同履行差主要是工程质量低。农商中生猪合同兑现低的原
因,主要是饲料(粮)地落实不好、猪源、防疫中有些问题,还有卖猪难的现象。在工商合同
中实际问题还有水电不足,也影响合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