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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货币

第四节 货币


一、民国时期货币
民国8年(1919年)龙镇县内流通的货币主要是广信公司及辽宁、吉林省的各种纸币及少量
的羌帖,各种银元票比较少见,市面比较萧条。商业活动均以现款交易,行情以海伦为标准
。到民国10年(1921年)县内商号通用江钱,后始有银元交易。民国11年(1926年),每枚银元
兑江钱一百二、三十吊,民国12年(1923年)每元兑换一百四、五十吊。民国13年(1924年)每
元兑换一百五、六十吊。民国14年(1925年)每元兑换一百七、八十吊。此时并无其它货币。

通北县民国5年(1916年)前流通货币均为广信公司的纸币,征收机关以省财政厅规定的标
准,小洋12角折合大洋一元。民国8年(1919年)县内流通的货币以广信公司官帖为本位。因本
县地处偏僻,现金缺乏,商民交易异常困难。从民国元(1912年)设治到民国16年(1927年),
流通货币除官帖外无其它币券。
二、伪满时期货币
伪康德元年(1934年)前,流通的货币主要有省官银号的“江大洋”及江帖、哈票,康德
元年开始回收,伪满洲国币一元兑换江大洋1.4元,兑换江帖1680吊。伪康德元年后,伪币成
为市场流通的主要货币。伪满纸币有5种:5角、1元、5元、10元、100元;辅币有3种:1分、
5分、1角,开始曾发行5厘(半分)铜质的。以后,还有日本、朝鲜银行发行的货币,以同等币
值在市面流通。伪满洲中央银行北安支行开始营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回收北安境内的旧币,
统一发行伪币。满洲中行银行是伪满的金融统治中心,垄断货币发行和信贷管理。因强制群
众参加储蓄和滥发行货币,结果货币贬值,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十分困苦。日本帝国主义侵
占东北后,为从金融上加紧统治,除发布许多法令严格统治金融业外,还实行“财力总动员
”,以支援“大东亚圣战”,其办法:一是大量发行货币,二是诱导储蓄,实际是强迫老百
姓存款。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又强制推行“必胜储蓄”,卖粮、典当,甚至下饭馆等,必须
购买一定比例的“必胜储蓄票”,这种储蓄券在市场不能流通。伪满垮台后,群众手中的这
种储蓄券全部成为废纸。
三、解放后货币
东北解放后北安流通的货币。当时有伪币、红军票,还有地方流通券。由于工商业亦不
很发达,因此,货币流量也少。1945年冬苏联红军开始在这一地区大量买粮,红军票成为市
场上主要流通货币。1946年8月国民党宣布停用红军票,老百姓及工商业者皆持储有红军票,
蒙受损失。市面紊乱,物价猛涨达35%。省政府为减轻群众损失,布告伪币、红军票一律贬为
七扣流通,并通知公营商店一定坚持执行。银行发农贷450万元,采取无息出资组织群众合作
社之后,市面才略有稳定。9月中旬决定各币、红军票为六扣,一直到停止使用。此时东北流
通券逐渐增多,到冬季开始大量买粮后,流入农村并独占市场。到冬季,因哈市军事情况紧
张,也影响市场物价的波动,又是年关,工商业者都抱着存货、存原料,不存钱的主意,有
少数投机商人抬高物价,各种货又涨25%。当时由贸易局、银行及公营商店拿出不少物资,如
粮食、盐出售,市场才稳定。1947年1月贸易局从哈市运来大批物资用以交换粮食,银行也不
断运来商品,稳定了众群恐慌心理,物价转入下降趋势。1947年秋收后,为解决货币筹码不
足,由东北贸易总局东北银行总行通知,实行对卖粮农民付给总数四成购粮券的办购粮券票
面有1000、1500、2000、3000、5000元五种,可持券到当时北安公营大众商场选购商品,不
能在市面当货币流通,商场收回购粮券可存入行抵货币回笼。到1947年7月已统一用东北流通
券,1948年已成为市场上唯一流通的货币。建国后,人民币代替了东北流通券,1951年4月1
日人民币兑换东流通券,到年末兑换结束,币值为一比九点五元。1955年3月1日实行新、旧
人民币兑换,比值为1比1万元。同时,一切结算业务均以此为准。
根据政务院规定,1950年4月开始实行货币管理,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全部存入银行,库存
不能超过限额,除发工资、旅费、收购农副产品及小额(每项不超过30)现金结算外,均实行
转帐结算,银行是结算中心和总出纳。实行货币管理,有利于货币回笼、筹集资金,对稳定
市场、发展生产起了支援和扶持作用。现仍继续实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