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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训练

第二节 民兵训练


民兵干部(连、排长)和军事教员的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每年集中训练,15——
20天,以提高其军事指挥能力和教学能力。
民兵战士的训练,由各公社党委和民兵组织根据劳武结合的原则,利用农闲时间采取小
型、就地、分散的方法自行安排,训练天数每年为15——20天。训练内容,农村民兵以步兵
五大技术科目为主,城内民兵以特种业务训练为主。1980年后,为提高民兵的军事素质,县
武装部每年抽调1%的基干民兵,集中训练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