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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防机构

第六章 人防战备

第一节 人防机构


建国后人防战备工作归县公安局治安科(股兼管。主要任务是:对干部、群众进行战备教
育,组织人民防备空袭。县镇设有空袭警报点三处。1969年6月,开始设专管机构,成立北安
县战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了警报台、化工厂(此厂原系北安镇铁南管理区鞭炮厂
,战备办接收后改产炸药)。同年9月,又成立了人民防空指挥部。1970年4月,战备办公室和
人民防空指挥部合并,改称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人防办)。下设秘书、工程、军工、基地4个
组。11月黑河地区所属情报台移交给县人防办。1973年增设战备材料库。1974年县人防办军
工组撤销,增设指挥、计财两组。警报、情报两台归指挥组领导。1975年撤销化工厂。1976
年,中央正式规定县人防办属于县革命委员会部、办一级机构。1978年恢复化工厂。1979年
初,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县委重组战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原人防办)。办公室设
有:作战、人防、战勤、运输、通讯、医务、保卫、供应等组。1982年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
府25号文件的规定,成立了北安人防通讯站。下设:指挥、警报、情报、交换(尚未安装)4台
。4个台人员编制为23人。1982年末人防办设有:秘书、工程、计财、指挥、基地五个组,人
员编制为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