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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群众文艺

第四节 群众文艺


民国及伪满时期,民间文艺活动主要是传统的旧式大秧歌。每逢新春佳节,城乡群众自
发地组成大、小秧歌队,形式有高跷、地蹦子和跑旱船等。多数是只舞不歌,少数也有“打
场”演唱的。进城的秧歌队,首先要到大、小机关单位门前“打场”拜年,然后再到商号、
工厂门前“打场”。每到一个单位门前都是燃放鞭炮迎接,并以烟、糖招待,企业单位还要
准备“红包”(赏钱)。平时,群众的文艺活动极少。只有少数民间艺人以各种形式流动演出
于城乡之间借以维生。演唱形式有蹦蹦戏(二人转)、跳单鼓、小马戏等。多以封建迷信低级
的演唱内容和表演方法招睐观众。
伪康德6年(1939年)伪北安省成立后,由协和会组成了业余性质的协和剧团和北声乐团曾
在北安剧场演出过话剧和音乐节目。
1945年解放后,群众文艺活动日益活跃。形式多样,内容革新。板报、宣传画到处可见
,革命歌声不绝于耳。有的单位和学校组织了业余文艺宣传队,常在街头演出活报剧、秧歌
剧等文艺节目,起到了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作用。尤以东北军政大学文工团影响最大。这些
文工团还在机关礼堂、兆麟剧院先后演出《白毛女》、《血泪仇》、《赤叶河》、《出征曲
》等大型歌剧。建国后,城乡群众的文艺活动更加活跃。在县文化馆、公社、生产大队的文
化站(室)的组织与辅导下,不少单位组成了业余剧团。县总工会和县文化部门曾组织过多次
文艺演出。春节期间有大秧歌汇演、灯展等项活动。近几年来,每到春季还组织一次风筝比
赛。群众文艺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内容不断革新,水平日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