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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节育措施

第四节 节育措施


1964年前,主要是号召使用工具节育,收效不大。1965年秋,由医务部门抽调40余人的
节育工作队,到石华公社进行绝育手术试点。当时是以男性结扎为主。1975年为进一步贯彻
省革委(73)219号文件精神,先后培训节育手术人员200人次,城乡大力开展了以女性结扎为
主的绝育手术。接受三术节育(男扎、女扎、上环)人数逐年增多。同时,还大力提倡采取工
具、药物、人工流产等综合节育措施,严格控制了计划外生育。1982年统计:有生育能力的
夫妇64597对,其中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的有56500对,节育率达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