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口控制 为了控制人口出生率,1964年6月成立了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合属于卫生科,开展计划生
育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配合介绍节育知识,使群众对控制人口计划生育有了初步认识。
1967年到1970年计划生育工作呈现无政府状态。1973年计划生育办公室独立,计划生育工作
重新得到重视。省要求一对夫妇最多生“两孩”,间隔四、五年。1975年重点开展绝育手术
,人口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1979年9月,省要求一对夫妇一个孩,控制第二胎,杜绝第三胎
。计划外生育者,征收多子女费。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有了明显下降。
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工作,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有了提高,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人越来越
多。1982年男性晚婚率为68%,女性为71.8%;节育率达95.2%;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