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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殡葬改革

第六章 社会风尚

第一节 殡葬改革


北安县于1966年开始首先在县城提倡殡葬改革。1967年2月份开始筹建火化场,到1970年
建成,同年9月开始火化。因为改革殡葬,涉及到全社会,开始只少部分人能够接受,多数人
对此有抵触,特别是老年人最怕火化,生前千叮咛万嘱咐,不愿意去“爬大烟囱”。所以死
后,家里人就千方百计偷偷搞土葬。为了彻底改革殡葬,在城乡搞了两次大规模的行动:第
一次是1975年搞了集中埋葬,把全村的坟集中挪到不毛之地分别埋葬;第二次是1977年,又
搞一次平坟包深埋,凡是能耕种的土地均耕种。城市实行火葬,农村实行深埋,提倡火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加之进行平坟和深埋,现在北安市内绝大部分人已接受火化,并把骨灰放
在火化场的灵堂,不再埋坟包了。
县民政科下设殡葬管理所,下辖北安火化场,现有固定职工7人,其中工人4人,管理人
员3人,临时工4人。有油炉、煤炉各1台,汽车1辆。
历年尸体火化情况:
1972年火化199具。1973年全年火化215具,比1972年上升8.04%。1974年全年死亡623人
,火化306具,占死亡人数的49%,比1973年提高42.3%。1977年全县平坟11000个,占地面积
为13.7垧。1979年全年死亡1819人,火化498具,火化率只达27.4%。1980年全年死亡634人,
火化206具。1981年全年死亡1958人,火化813具,比上年提高火化率19.47%。1982年全年火
化611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