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一一”事件
三、“七、一一”事件
1974年7月11日8时左右国营庆华工具厂一千多名职工上街闹事,冲击了县委、县革委机
关。接着砸了公安局和健康菜队,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和经济损失。是一次重大的政治事件。
因为事件发生在7月11日,所以叫“七、一一事件”。
事件是由于庆华工具厂七车间工人马德军(共产党员)于7月9日晚10点多钟到健康菜队去
偷大头菜,被看青人发现后,在互相撕打中,因看青员手中有镰刀头,向马德军搂了数刀,
并将马的阴茎表皮划了一条口子,造成7处外伤,又用棒子打,造成马的下牙脱落两颗。当时
伤势较重,健康菜队立即套车将马送到县人民医院,做了应急处理。经庆华厂七车间和庆丰
大队的负责同志与县公安局的干部共同协商,决定将马德军转到庆华职工医院去动手术。10
日早4点将马德军送到庆华医院观察室,进行点滴补液和注射抗菌素进行观察。上班以后院长
又进行了检查,并给做了手术,一切情况较正常。马德军为了掩盖错误而编造一套谎言,明
明是偷菜被扎,却说成“拣菜被扎”,欺骗组织,蒙蔽群众,引起许多不明真相的职工的同
情和不满。少数资产阶级倾向比较严重人和有劣迹或受过各种惩处的分子,乘群情波动之机
,火上浇油,推波助澜,造谣说:“马德军是拣菜被扎,小便给扒皮了”,“三请公安局也
不管”,“公安局偏袒生产队,不抓杀人凶手”,煽动群众,激化了矛盾。7月10日下午,有
些工人在厂内和北安镇街头贴出了“要求厂党委给工人做主,严惩杀人凶手”等大字块,并
结伙到健康菜队欧打了社员,砸了2名护青员和生产队长的家。
7月11日早7点多钟,七车间百余名职工抬着“严惩杀人凶手,血债要用血来还”的大字
块,挑着马德军的血衣,在厂内绕了几个车间,走出厂门,涌上街头,随即有几十个基层单
位约1000多名职工和200多名中学生,跟着上街。走到庆华二中门前时,又截住厂里搞运输用
的六辆解放牌汽车,把早已准备好的写着“严惩杀人凶手,血债要用血来还”的大字横幅和
挂着血衣的架子,支在一辆解放车上在前面开路,经过新华书店,向北拐,进入中央大街到
三道街向西拐,奔向交通大街到二工业科向西南,直奔县委大楼。前面是汽车,后面是队伍
,8点钟左右,车停在县委门口。车上的200多人闯入楼内。一部分人上了二楼的阳台,一部
分人抓县委一、二把手,闹腾了半个多小时,把一、二把手抓住弄到汽车驾驶楼里,拉向公
安局。这时人越聚越多,社会上的渣滓也随着闹了起来。到了公安局,揪走了两名副局长,
打了许多公安干警。大部分办公室被砸,捣毁了许多门窗、桌椅、卷柜和技术设备。并制造
借口说一名副局长要把他们引向砸监狱。然后又浩浩荡荡地奔向健康菜队。践踏了健康菜队
,打了在场的几名社员;砸坏了一台拖拉机;砸开仓库,把生产工具、籽种、物品和一些敌
敌畏、六六粉投进水井;砸碎了玻璃暖窖和生产用大缸;打碎了塑料大棚;程度不同的踩毁
黄瓜、茄子等青苗380余亩,还破坏了正在打井的钻机。然后把县委一、二把手和公安局的两
名副局长用汽车拉到庆华厂内,扣押起来。并对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进行非法刑讯,拷打致伤
,要他交待是设圈套让工人冲监狱。晚间才把他们放回来。
事件发生后,省地委都十分重视,地委当即派了以军分区副政委、地革委副主任贾乐泉
同志为首的工作组,当晚赶到了北安现场。首先向厂、县两个党委传达了省委和地委关于处
理这一事件的指示。要庆华厂做好工人的工作,县委做好农民的工作,以免再发生工人农民
间的矛盾,做好巩固工农联盟的工作,防止阶级敌人乘机破坏。
7月下旬省委派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瑞麟等,同地委副书记刘达率领的工作组汇合,组成
省、地工作组,全面调查了解并处理“七·一一”事件。工作组经过近1年的艰苦细致的工作
,终于搞清了是非,确定庆华厂对事件要负主要责任,北安县委对护青人员教育不够,护青
中动刀动枪也有一定责任。
事件发生后,为了把“官司”打赢,厂党委连续向五机部、公安部、省委、省国防工业
局、省公安局多次做了电报和书面汇报,把一些毫无根据的讹传也写在报告里。县公安局被
砸后有些干警很不理解,有两名同志到中央上访,有几名同志到省公安厅上访,北安镇内各
派出所民警不敢坚守岗位等问题,都受到省、地委的严厉批评。
工作组到达北安后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首先把党委的思想政治路线搞端正,使他们真正从思想上接受教训。经过工作组
的耐心帮助教育,庆华厂党委同志对这一事件的严重性、危害性进一步加深了认识,负有主
要的领导责任。北安县委也对护青人员教育不够等方面的错误作了检查,吸取了经验教训。
二是,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团结教育群众、提高群众觉悟上。使全厂职工受到一次生动
实际深刻的路线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事件发生在一部分人身上,根子在资本主义自发势力
上。全厂正气上升,邪气下降。
三是,组织专门班子和发动群众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这次上街闹事的1000
多名职工绝大多数是不明真相、受蒙蔽的,煽动闹事的是极少数人。因此组织专门班子对发
生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和重点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弄清了事实真象。查证结果表
明:马德军确实是偷菜,不是“拣菜叶”;阴茎处刀伤,经法医认定,是同小腹部刀伤一刀
形成的,不是“有意扒皮”;公安局在马德军被扎当夜就受理了案件,次日早晨就看了现场
。不是所谓“三请不来”;7月10日下午2时公安局就拘留了扎人的护青员,并没有“偏袒生
产队”。工人说得好:“开始时,是心不服口也不服;中间一段,是口服心不服;现在是口
服心也服了”,为正确处理这一事件创造了条件。
四是,坚持做矛盾的转化工作,增进厂、县之间和工农之间的革命团结。
五是,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按照党的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处理工
作。为了教育和团结绝大多数好人,孤立和打击少数坏人,对于好人犯了错误包括犯有严重
错误的同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只要事实已经查清,作了检讨,就批评
从严,处理从宽。对极少数蓄意煽动的人,则毫不姑息,严肃处理,区分情节,区别对待。
这次事件中给予处分的14人,其中刑事处分2人,开除党籍有马德军等3人,留党察看的2人,
劳动教养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