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疆域、变迁
第三编 建置
第一章 疆域
第一节 疆域、变迁
1909年(清宣统元年)爱辉直隶厅设置,其疆域“东至黑龙江与俄连界,西至兴安岭与嫩
江府连界,南至逊河与兴东道连界,北至什建河与黑河府连界,面积四万五千方里。”(爱辉
县档案馆藏:直隶厅档案。)
1912年(民国元年)撤销黑河府并入爱辉直隶厅。1913年(民国二年)3月,爱辉直隶厅改称
为爱辉县,其辖境“南至逊河与罗北设治局分界,北至奇拉卡(今三卡)北与呼玛设治局分界
,西至内兴安岭与嫩江县分界,东以黑龙江与俄接邻”,“全县面积十一万零二百五十方里
(27,562.5平方公里)。”(《瑷珲县志》(民国二年)。)
1929年(民国十八年)奇克设县,将原爱辉县属第四区划归奇克。
1933年(伪满大同二年)伪爱辉县公署成立,其辖境:东隔黑龙江与苏联交界,西以小兴
安岭及伊勒呼里山之山脊线为界,与伪龙江省交界,南以大岭庙及逊河支流和霍尔漠津河为
界,与伪龙江省及奇克县交界,北以宽河为界与呼玛县交界。1937年(伪满康德四年),孙吴
设县,以公别拉河为界将公别拉河以南原爱辉县所辖区域划给孙吴县。1938年(伪满康德五年
)又将爱辉县与孙吴县界作了新变更,基本与现在相同。
建国后,1958年县属霍龙门乡划归嫩江县。1980年县属黑河镇、幸福公社(郊区)、西岗
子煤矿、东方红煤矿分出成立黑河市。1983年6月,爱辉县并入黑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