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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机修造

第四节 农机修造


1954年成立国营拖拉机站时,站内设有修理厂,配备了必要的通用加工设备和少部分专
业加工设备,并有少量的固定工人。冬季检修拖拉机时,驾驶员随车入厂参加检修,检修只
限小修或高号保养。1958年拖拉机站的农业机械下放到社队自营,原拖拉机站修理厂得到加
强,成为县农业机械厂,厂内设大修、电器、机加、钳工、翻砂和木型五个车间,负责全县
的农机具检修任务。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设备不断更新,修理水平逐年提高,到1959
年可以做到大修不出县。1962年农业机械厂与电机厂、黑河机械厂合并建立了县拖拉机修理
厂,后改为农机修造厂。三厂合一后,加强了领导,充实了技术力量和设备,提高了修理能
力和机械加工范围。1959年至1983年为农村社队修拖拉机873台,修复拖拉机废旧配件60种3
8,491件,关键轴承10种500套。1970年至1983年为省内生产东方红——75/54拖拉机后桥体
9,779个,元宝梁7,491个,4115主离合器轴3,711根,万向节叉23,837个,小边减尺轮1
8,493个。该厂还曾生产C625、C620车床43台,T-716立式金钢石镗床171台,B201型3公尺
龙门刨床91台,195柴油机100台。
1969年后县政府组织县直工业、各行各业武装社队修理网点近百台设备。到1972年,全
县有幸福、四嘉子、爱辉、西岗子、上马厂、张地营子、二站、罕达汽8个公社建起了农机修
理厂。1983年末公社修理厂共有职工148人,厂房面积9,630平方米,通用设备148台。从建
厂以来为各社队修拖拉机1,090台(次),生产各种农机产品30种2,200台(件),为农机具配
件及小农具修理7.5万件。
全县还有73个大队建立了维修点,配有台钻、手电钻、电焊机、砂轮、气泵等设备和烘
炉、简易拆装工具,负责各大队机车保养。
全县从1972年就形成了以县农机修造厂为主,公社农机修理厂为辅的县、社、队三级农
机修理网点,做到了拖拉机大修和精密件修复加工在县,小修在社,保养和农具维修在队,
保证农机具经常处于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