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林业第一章 林业生产第一节 造林、育林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爱辉副都统姚福升针对境内森林资源被大量破坏,亲自率人沿
黑龙江到爱辉上下游进行查勘,规定了森林护养区,其中有:纳钦哈达卡伦以下30余里,乌
苏里卡伦以上20余里,开库康卡伦以上20余里,安罗卡伦以上7里许;倭西门卡伦以上30余里
,安干卡伦以上40余里,察哈彦卡伦以上40余里,望哈达卡伦以上20余里。
1922年(民国十一年),爱辉县植树造林29亩,932株,其中:松树9亩,185株;杨树17亩
,592株;柳树3亩,146株。县署栽植17亩,513株;机关、学校、商会栽植7亩,220株;各
户自栽5亩,195株(爱辉县档案馆藏:《民国十一年农商统计表》(爱辉县公署178号附件)。
)。
1925年(民国十四年),爱辉县造林28亩,其中:松树3亩,杨树23亩,柳树2亩;国有林
场11亩,公有林场5亩,自有林场12亩。
1936年(伪满康德三年),伪黑河营林署造林科下设两苗圃:一是现在黑河中学对面的苗
圃,另一个是东牡丹江贮木场院内的小苗圃。
日伪时期,县内虽已植树造林,但成林很少。
建国后,大规模的群众造林运动是1965年开始的。每年春季造林时节,县政府组织和领
导全县的干部、工人、学生、人民公社社员大搞植树造林。197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但因爱辉县地处高寒地区,植树活动都在地表解冻后进行。1980年以
来,除春季在市内街道两旁栽植绿化树外,县政府决定,额泥河水库及城郊列为绿化重点工
程。据统计:1980年至1984年,镇内机关、企事业、学校植树达37,170人次,造林13,775
亩,栽植478,8万株,人均植树25.67株。到1984年,全县共造林26,700多公顷,四旁绿化
445万株,保存下来12,410公顷(详见下第一表)。
国营造林在林业机构建立之初就已开始。全县林业职工利用春秋造林的大好季节,大造
用材林,到1984年共造林290,022.9公顷,成活率达80%(详见下第二表)。
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同时,还开展了封山育林工作。爱辉和卡伦山的松林是县内仅存
的樟子松林。1953年,县政府组成了封山育林工作组,有组织、有领导的将卡伦山松林55.5
公顷,爱辉村南北松林40.86公顷划为封山育林区,两处封山育林面积达96.36公顷。全县现
有封山育林面积700公顷。
为了更好地发展县内樟子松林,1972年在卡伦山建立了种子林场,把卡伦山、爱辉两处
封山育林区域建成了樟子松种子林基地。平均每年向国家提供樟子松籽450斤。
为了大造人工林,县内于1953年建立国营河南屯苗圃。苗圃总面积现有35公顷,其中育
苗面积9公顷,占总面积的15.7%。所产的苗木主要供给黑河镇和社队造林之用。平均年产苗
木750万株。
1965年,为加速荒山绿化,在滨南林场进行了机械促进更新试验,1977年后,又进行机
械促进更新作业。几年来共完成机械促进造林1.5万余株,现已成林5,000余亩。
1974年以来,首先在滨南林场开展了天然幼林扶育更新改造,相继在胜山、二站、大平
等林场开展了幼林扶育,加速了低价林改造和林分积量的提高。
为了加快造林速度,各国营林场于六十年代末先后建立了苗圃,除供林场造林用苗外,
同时支援了附近社队造林用苗。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林业由独家经营,变为国家、集
体、个人多种经济形式的新的体制。截至1984年爱辉县有育苗、造林专业户167户,其中:育
苗专业户118户;造林专业户152户,承包两荒6万亩。1984年春育苗、造林专业户一季造林1
3,134亩,占全市群众造林总面积的16.7%。经营体制的改革,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