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护林防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爱辉县人民政府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每年春季发布护林
防火布告。
在护林防火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护林防火方针,针对全县实际情况,
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制度:
山区村屯、作业点、帐棚、营房、桥梁、涵洞周围根据条件设60-100米的防火线;
烧荒必须经过批准权限,认真履行手续,按照规定进行;
野外生产用火,必须经县防火指挥部批准,到当地防火指挥部登记,按指定地点在保证
不跑火的前提下,方可用火,事后将余火彻底熄灭;
在防火期入山人员,必须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建立责任制,发给入山证、作业执
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在通往林区的要道口设护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来往行人、车辆;
入山不带火,风大不烧火,野外不吸烟,三级风以上挂红旗禁止用火,通往林区的机动
机车,在防火期要安装防火罩;
根据分片包干的原则,相邻单位要加强联防,做到互防、互援、互救;
贯彻执行单位、系统和区域三种护林防火责任制,行政管辖区域,明确防火责任区,谁
跑火,谁负责,谁赔偿经济损失;
在火险紧张阶段,实行封山戒严,组织搜山巡护,杜绝一切火险;
实行爱林护林有功者奖、毁林者罚的政策,对防火规定和兴起森林火灾的,均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森林法》予以查处法办。
县政府还在重点林区——望峰,修建了护林专业队,修筑了护林防火公路和护林防火通
讯电话线路。现有护林防火电话线路13条,总里程467公里,1976年至1985年,建设和规划护
林防火电话线路8条,总里程230公里,总投资423万元;现有护林防火公路9条,总里程294公
里。1976年至1985年,规划护林防火公路10条,总里程512公里,总投资930万元。
建国前,森林火灾无资料可查。
建国后1951年至1980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322起,其中特大森林火灾25起,大火灾2
17起,过火林地面积394,400公顷,草原面积784,300公顷,荒山面积546,500公顷,共计
1,725,200公顷。为扑救火灾出动1,081万多人次,汽车1,554台次,马3,205匹次,拖拉
机24台次。因扑救山火,直接损失费用折合人民币计501万元。对比较大的火灾简记如下:
1965年4月28日11时至5月4日14时,爱辉县罕达汽五道沟沤青跑火,造成森林火灾,烧毁
面积22.26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4.64万公顷,草原面积17.62万公顷,烧毁幼树82,150株,
出动扑火人员134,131人次,汽车346台次,马76匹次。由于火势凶猛,加之风力很大,火势
漫延到村屯,烧毁房屋12座27间,受灾群众达120人,烧毁粮食4万余斤,扑火经费达6.5万余
元,烧死1人,烧伤34人。
1973年9月15日11时至9月30日24时,罕达汽公社、桦皮窑、滨南烧防火线跑火,烧毁面
积东至黑龙江、西至嫩江、北至呼玛河、南至法别拉河的全部面积,出动扑火人员715人,马
76匹次,汽车15台次,扑火烧伤4人。
1975年4月23日15时至4月26日23时,罕达汽金矿、木耳汽煤矿高压线跑火,造成森林火
灾,烧毁面积4万公顷,其中烧毁森林面积1.2万公顷,烧毁荒山草地面积2.8万公顷,出动扑
火人员1,473人次,马26匹次,汽车37台次。
1978年5月19日11时至5月24日12时,新生公社傲龙沟社员烧鸽子跑火,引起了森林火灾
,过火面积5.25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75万公顷,包括人工林2,500公顷,烧毁荒山2.25
万公顷,出动扑火人员2,682人次,马22匹次,汽车79台次。
1979年5月13日17时至6月2日17时,嫩江县社员于建臣、毛振太、徐桂芝3人上山采木耳
,在爱辉县境内的泉呼河野外弄火,造成了森林火灾,烧毁16.7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8.6万
公顷,草原面积8.1万公顷,出动扑火人员达4,251人次,马21匹次,,汽车92台次,因扑救
山火烧伤15人。
1980年以来,防火工作实行了层层签订防火责任制,实行有奖有惩办法。鉴于以往怕烧
荒,结果森林周围满是干草,起火因素没有消除,1984年便采取了组织起来一起烧,派烧荒
专业队全面烧,同时实行了在全面防范的同时,重点布防,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关键部位设防
火站,派护林专业队巡护,火灾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