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船舶制造
第四节 船舶制造
日伪统治时期,县内的秋比林铁工厂和福德铁工所,除修理汽车外都修造小汽船。福德
铁工所主要为盘古河、亲和两大采木公司修造汽船。造船时,船体由各采木公司和木工班负
责制做,该厂负责动力设备的安装。东牡丹红木材厂铁工部,除承担本厂内各种机械设备的
维修外,还为本厂制造流送木排用的汽船。
解放后,为了恢复边疆经济,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在黑河专署领导下,开始了造船生产
。1947年5月1日,黑河号轮船建成下水。这艘客轮的主机和零配件,是由1946年4月建立的人
民自治军司令部供给处军械股,利用打捞的日伪沉船上的动力设备和报废的日本机车上的零
部件加工制做的;船体是由1947年初成立的黑河航务处船舶修理车间制造的。1947年下半年
,供给处军械股改为黑河铁工厂,增加了机械设备,加工能力有了很大改善。1948年建成下
水的海兰号客轮,除船体由黑河航务处船舶修理车间建造外,主机和零配件全部是黑河铁工
厂自行设计制造的。
1950年,黑河航务处船舶修理车间改为黑河轮船公司船舶修理车间;1952年,又成为黑
河航运局的船舶修理部;1958年秋,该修理部扩建为独立核算单位的造船厂,工人近400人;
1962年下马,仍为黑河航运局下属的一个船舶修理部;1974年5月又正式建立独立核算单位的
船舶修造厂,当年10月正式投产。从1946年至1964年共造大型木质客货轮3艘,木质拖轮6艘
,木质驳船10艘,其中有载重量250吨的“黑河号”、载重量300吨的“海兰号”和载重量40
0吨的“漠河号”。1964年以后只修船没再造船。1974年该厂重新组建后,开始建造钢质船,
到1983年末共建造千吨驳船2艘,千吨以下驳船4艘,200吨浮船坞1座,各种内燃机动船5艘。
1983年8月竣工的一艘航标艇是长江船舶设计院设计的新产品,是我国内河先进的300马力航
标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