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白酒生产
第七章 酿酒工业
第一节 白酒生产
清朝末期中俄通商后,居住在爱辉区域的江东六十四屯和黑龙江沿岸小黑河、长发屯、
爱辉城、下酒柜等地的居民,自酿白酒到俄境销售,使酿酒业很快发展起来。1893年(光绪十
九年)仅在江东六十四屯的补丁屯就有酒铺30余家,“存酒动逾十数万”。
民国时期,酿酒业的规模已由家庭手工业发展为手工业作坊。1916年(民国五年)李暴喜
在爱辉城天市街开办兴源烧锅,有工人35人,年产白酒3万斤,产值10,500元(羌洋)。1921
年(民国十年)黑河万福广烧锅经理徐鹏远投资80万元(大洋),在黑河上游8华里处的五道壑洛
建设了规模较大的振边酒厂。该工厂正常生产时职工总数为150人,其中机械技术员7人,酿
造技术员8人,事务员20人。厂内的生产设备完善,技术先进,有16马力发电机一台,6马力
打酒机一台,4马力抽引子机一台,28马力抽水机一台,6马力汽油机一台,32马力锅铊机一
台,磨电机有1,050马力一台、450马力一台。一昼夜最大生产能力为生产酒精、白酒约6~
7吨。自建厂至1930年(民国十九年)的几年间,是振边酒厂的全盛时期,主要生产用酒精制成
的“西皮酒”,然后到黑河上游漠河至下游肇兴镇之间黑龙江沿岸的苏联城镇和农村销售。
1930年输出量最高为15万桶。日伪封锁边境禁止对苏贸易以后,由于没有销路再加上原料不
足工厂停业。1938年(伪满康德五年)前后,在黑河日本特务机关的支持下该厂恢复生产,以
生产医用酒精和工业用酒精为主,大部分供日伪军用。1945年8月伪满垮台后,该厂因战事停
产。1946年4月经民主政府指示恢复生产,用伪满时库存的大量霉玉米为原料,生产酒精,日
产达6吨左右,生产三个多月,又因原料不足而停产。除此之外,该厂还经营制粉、制油、烧
制白酒。制粉和制酒主要为本厂职工服务,时断时续。白酒是手工制造,日产800~1,000斤
。1948年土改运动中将该厂收归国有,并于同年3月25日改称为“黑河酒精厂”,恢复生产,
直至1951年黑河制酒厂成立,白酒生产停止,后继续生产色酒。1962年该厂下马停产。
建国后,1951年黑河专区行政公署投资筹建地方国营黑河制酒厂,当年9月把日伪遗留的
东牡丹江制材厂办公室改成车间,开始酿制白酒,年产量在80-100吨之间。1958年黑龙江出
现历史上的特大洪水,制酒厂全部浸泡在江水中,厂房和设备损坏严重,后虽经修复,年产
量一直徘徊在100吨左右。1964年迁厂至伪满铁医院旧址,省、地、县共投资14万元,扩建了
白酒生产车间,到1966年已形成了年产白酒350吨生产能力。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
”期间,由于正常的生产秩序被破坏,产量明显下降,每年勉强生产300吨白酒。粉碎“四人
帮”以后,清除了“左”的路线干扰,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1980年至1983年,国家又先
后投资100万元,新建1,000平方米白酒车间、库房和办公室,添置了储存罐、发酵罐、糖化
锅、蒸溜塔、自动压盖机等机械设备,生产能力大大提高,1983年生产白酒达到630吨,生产
爱辉曲酒、黑河粮食酒15万瓶。
县内除黑河制酒厂生产白酒外,1958年以后,北方畜牧场、红色边疆农场先后办起了小
酿酒厂,利用冬闲季节酿造白酒供本场职工饮用。1970年以后,县良种场和少数农村生产队
也办有小烧锅生产白酒,自产自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