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食品杂货业
第三节 食品杂货业
食品杂货业,是以经营烟酒糖果、油盐酱醋、肉食、水产品、干鲜果品和竹木制品、炊
事用具等商品为主的行业。其特点是网点多,分布广,营业时间灵活,群众购买方便。解放
前,食品杂货业是本县商业中的主业。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爱辉大大小小的商店中,多是食
品杂货店。1918年(民国七年),黑河镇内184家工商户中,从事食杂业的就有89家。到1936年
(伪满康德三年)黑河镇有杂货店73家、茶食店10家、肉铺10家、鱼菜店7家、水果店8家,共
108家,占166家商户的65%。黑河有名的“同合利”、“和顺公”、“信义隆”、“福来顺”
等杂货店清末民初就已开业。解放后,食品杂货商品仍以私营商店经营或生产者自销为主,
国营商业只经营专卖的烟酒。1953年以后,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逐步扩大经营范围,开始
经营鱼、肉、菜、果等副食品。国营零售商业中,最早经营食杂商品的是1949年开业的黑河
糕点商店,其前店后厂,经营灵活,1952年第三百货商店开业设立食品糕点组后,将该店撤
销,工厂以后扩大成为食品加工厂。县内最早的国营副食品商店是1955年下半年开业的爱辉
县副食品商店,即后来的第一副食品商店。
1956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没有充分注意食杂业分散灵活的特
点,将黑河镇内72家私营食杂店合并为19个门市部,使县内食杂业越来越不景气,也给人民
消费带来很大不便。1960年后的三年自然灾害给食杂业带来很多困难,主要商品猪、禽、蛋
、鱼、糖、酒等长期供不应求,商品品种越来越少,商店经营状况日趋不佳,不得不再次撤
并网点。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试行,农业生产迅速发展,食品
杂货业也起死回生,许多凭票供应商品敞开销售,新的食杂零售点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
1983年有国营、集体商店58个,个体有证商贩167个,食品杂货业又恢复了点多面广、分散灵
活的局面。
1983年县内食品杂货业中主要企业有:
食品公司:
是经营肉、禽、蛋及其制品的国营批发企业,附属有食品加工厂。其前身是屠宰场,19
58年改为食品杂货采购供应站,1963年又改为烟酒批发站,1969年烟酒与百货合并,食品单
独设立公司。1982年公司搬迁到黑河镇东郊新址。新建办公室、职工食堂1,000平方米,屠
宰车间500平方米,熟食车间500平方米。由于新购置了必要的机械设备,采取了比较先进的
生产手段,生产方式由人工为主发展到半机械化宰杀,大大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屠宰车间
日宰能力150头,熟食车间生产各种肠、肉制品10余种,日产1,500斤,公司全年经营猪肉2
80万斤左右。为解决每年冬季从外地调入大量猪肉的储存困难,1981年省、地投资100万元,
为公司新建一座可储存300吨肉的现代化冷库,1983年末交工。此外还有300平方米的蛋、禽
简易仓库。1983年末,公司有国营职工62人,集体职工23人,年批发额为276.8万元,上缴税
金10,122元。由于猪肉购销价格倒挂,1983年亏损135.8万元,由地方财政补贴。
糖酒公司:
是经营食糖、糖果、糕点、茶、各种酒、罐头等250多个品种的国营批发企业。公司前身
是百货批发站烟酒部,1950年到1972年数次与百货站分、合,1972年正式分离出来,专营糖
酒业务。1983年批发额550万元,上缴税利23.8万元,有职工25人。
烟草公司:
是1982年根据中央实行烟草统一经营的决定,从原烟酒公司中划分出来的专营烟草的国
营批发公司,业务受省烟草公司领导。经营20多个品种。1983年有职工13人,年批发额120万
元,年盈利3万元。
果品公司:
是归县供销社领导的、专营干鲜果品的批发企业,年经营各种果品2,000吨。公司成立
于1957年,第二年改为菜果公司,夏季经营蔬菜,冬季经营水果,1974年又分设。1983年末
有果窖1,200平方米,储果能力500吨,年批发额为206.7万元,上缴税金700元,年利润为4
.76万元,现有职工36人。
蔬菜公司:
1958年成立县菜果公司,以后菜、果两家分开,蔬菜业务并入烟酒站,站内设蔬菜生产
指导组,协助政府安排蔬菜生产,并组织副食品商店经营蔬菜。当时蔬菜由国家、集体、个
人多渠道经营,市场比较活跃。“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蔬菜市场由国营统包,1974年成立
蔬菜公司,专营蔬菜、调味品和指导蔬菜生产;统一包销、安排蔬菜市场,年经营蔬菜2,0
00万斤,每年约盈利2万元。1980年县内开始实行蔬菜产销见面,蔬菜公司的主要任务改为组
织蔬菜进出口,调节市场蔬菜余缺。1982年蔬菜市场全部放开,蔬菜公司负责协助安排生产
,安排市场,掌握市场菜价任务。为解决企业收入来源,公司从1981年开始挂信托公司牌子
,经营糖果、调味、服装、肥皂等商品,成为一个综合经营的小型批发企业,蔬菜公司已名
存实亡。1983年有职工20人,年卖钱额207万元,年亏损1万元。
国营第一副食品商店:
1955年建于黑河镇文化街,是县内第一个经营副食品的国营综合商店,1964年改称为第
一副食品商店,营业面积300平方米。1983年迁到王肃电影院东邻新建的两层楼房,营业面积
1,050平方米,经营烟酒、糖果、糕点、调味、肉食、水果等400多种商品,1983年卖钱额为
161万元,上缴税利9万元,年利润3万元,有职工54人。
国营第二副食品商店:
该店前身是1956年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部分私营从事鱼菜业人员转为
国营后组建的国营鱼菜商店。1958年由县政府拨款新建一栋跨度18米、大屋顶、市场式的营
业室,宽敞明亮,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经营鱼、菜、肉为主,兼营烟、糖、糕点等。196
4年因大屋顶损坏,又在中央街新建面积400平方米的营业室,随之商店改称为第二副食品商
店。当时有职工20人,年卖钱额为57.5万元。1981年以前,该店由于服务质量较高,取得较
好的经济效益,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单位。1982年以后,社会上经营糖酒果品的
副食店、小摊床逐年增多,使商店卖钱额下降,1983年为196万元,是1981年的95.6%。1983
年有职工53人,上缴税利7.7万元。
食杂商店:
是1956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由“福兴祥”、“泰丰源”、
“又记号”、“振记号”、“恒顺东”、“公和成”、“民生商店”等71家私营食杂店合并
组成的集体商业,有资金31万元,总店下设19个门市部,有职工81人,以经营烟酒糖果、糕
点水果、日杂为主。建店后由于卖钱额和经营品种受限制,一直没有很大发展。1960年以后
,国民经济发生困难,物资短缺,食杂店经营更加困难,零售网点又并为14个。管理上实行
固定工资,取消了分红,营业时间8小时,到1976年已变成官办的集体商业。1978年以后,放
宽了政策上的限制,1982年合作食杂业联合成立了自采自购商品的商业货栈,增加了货源,
扩大了品种。1983年商店又进一步改组,砍掉了总店,实行7个门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工
资浮动,多收多得,调动了经营积极性,普遍延长了营业时间,扩大了经营范围,提高了服
务质量,企业活力显著增强,恢复了集体商业的特色。1982年有职工78人,年卖钱额141.2万
元,年利润额2.1万元,上缴税金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