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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医药业

第五节 医药业


清末民初,黑河有八、九家药铺相继开业,其中“福和堂”、“宝兴隆”两家分别设立
于1916年和1917年,直到建国后仍继续经营。解放后,国家极为重视人民健康,在大力发展
医疗事业的同时,十分重视医药商业的发展。1954年建立的第一商店开始经营医药商品。第
二年建立医药公司,并兼管国营医药商店。医药商店实行微利保本的经营方针,方便与照顾
群众买药,以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同年,还建立了中药药材公司。1956年除国营医药商店(主
营西药)外,有私营药店九户。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将“福和堂”
、“宝兴隆”、“寿春堂”、“志仁堂”、“大同药房”、“玉明西药房”等6户合并,组成
公私合营中药商店,有股金1.19万元,年销售额7万余元,盈利5,000元。有职工12人。196
6年对私方付息终止后,商店变为国营,1968年该商店并入医药公司。
1969年,中药药材公司与医药公司合并成为医药公司,现位于黑河西兴路南段,占地4,
000平方米。公司建筑均系1972年新建,共有各种专用药库2,360平方米,中药材加工车间3
00平方米,办公室250平方米,是批发、零售兼营的企业。1983年药材加工车间改为加工厂,
年加工量10万公斤,1983年医药公司有职工65人,年卖钱额253.1万元,年利润14.2万元,上
缴税金7.6万元。公司直接经管的医药商店,位于黑河镇中央街,营业面积150平方米,是县
内唯一的一家医药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