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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集市贸易

第十节 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是我国传统的商品交换形式。民国初年,随着黑河经济的发展,在中原街南侧
一个东西150米、南北8米的胡同内,逐渐形成了集市贸易市场,称之为“八杂市”(俄语“市
场”之意)。“八杂市”属不定期的天天集,东半部为毛货、皮张、杂货、旧货市场;西半部
为鱼、肉、蛋、禽、蔬菜市场;南面大多为门市房,室内为店,室外设摊床。“八杂市”不
仅是群众进行商品交换的主要场所,而且也是中俄民间自由贸易的场所。当时,黑龙江两岸
中俄人民可以自由往来,每天都有上百、甚至几百俄国人进入“八杂市”进行交易活动。19
19年(民国八年)以后,爱辉县出现采金热,流动人口激增,“八杂市”也更加繁荣。由单一
的销售市场,增加了加工制作业、修理服务业,由全是座商扩大到行商、小贩,市场购销两
旺,每天上市达300余人(卖方),200多品种。特别是采金工人和鄂伦春猎民需要的“奇克墨
”、“毡疙瘩”、“狍皮袜头”等花样繁多,应有尽有。1929年(民国十八年),黑龙江水灾
严重,加上“中东路事件”的影响,爱辉县人民纷纷逃离边境,黑河的“八杂市”冷落下来
。伪满初期,由于物资缺乏,“八杂市”仍然比较萧条。1935年(伪满康德二年)北黑铁路通
车后,黑河又成为大批流动工人的集散地,一度萧条的“八杂市”又开始兴旺起来,日本货
充斥了大半个市场,各种物资比较充足,很快就恢复到民国初期的水平。1938年(伪满康德五
年)以后,日伪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实行“配给”,迫使许多流动人口返籍,“八杂市”的上市
人员、上市品种越来越少,但不属生活必需品的毛皮货、旧货、杂货、木制品、铁器、蔬菜
等仍然比较丰富。1945年爱辉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私营工商业参与市场活动,长
期被日伪禁销的物资也进入了市场,使“八杂市”的集市贸易很快的得到恢复和发展。带有
少数民族特色的“@d:爱辉县志imagesHZ680325ZA.jpg皮裤”、“温得”、“羊皮袄”等
服装,黑木耳、猴头、蘑菇、飞龙、野鸡等山产品,黄芪、贝母等药材,鳇鱼、大马哈鱼等
水产品大量上市,物资丰富,价格便宜,秩序稳定,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方便群众起了
积极作用。1958年刮“共产风”时,“八杂市”这个集市贸易市场被取消。
解放初,县政府于宝局街设立了旧货市场,主要是伪满经商的人为了谋生,暂时出床子
卖货。1946年黑河城区政府在原伪黑河省公署院内设立了公共市场,撤销了宝局街的旧货市
场。土改后,又将公共市场迁至文化路与迎恩路交叉口处,改称为民众商场。此外,解放后
还在市内设过粮谷交易市场、牲畜交易市场、柴草市场。
1958年在错误路线干扰下,贸易市场被砍掉,市场管理所被关闭。1959年后,根据国务
院指示,虽然在黑河官渡路中间一段恢复了集市贸易市场,但由于管理不善,市场物资缺乏
,秩序混乱,物价昂贵,一些人趁经济困难之机,搞投机非法活动,集市贸易一直处于萧条
状态。“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进行批判。
爱辉县革命委员会规定国家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国家统购派购的农副
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采购、运销;工业品一律不准进入集市贸易市场;集市贸易
价格一律执行当地国营商业价格;集体单位和个体商贩一律不准参加集市贸易和购销活动。
由于这“五个一律”的限制,集市贸易长期冷冷清清,很不景气。这期间市场管理工作也是
限制过严,管理过死,打击面过宽,特别是乱扣乱罚,群众极为反感。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指导下
,市场管理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大力促进商品生产,疏通流通渠道,发展
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集市贸易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五年来,集市贸易成交额逐
年上升,1980年为20万元,1983年上升为213万元,增长了9.65倍;上市品种有大幅度增加,
1980年30余种,1983年猛增到250多种,增长了7.33倍。上市商品中,有河北的大蒜,大连的
杏,山东的葡萄、梨,北京的莴笋,哈尔滨的瓜,呼玛的江鱼,辽宁的地瓜、元葱等。20多
年来从未见过的大“对虾”、“螃蟹”等一大批稀有产品也进入市场。广州、杭州、上海、
北京的时装,花色品种繁多,规格齐全,款式新颖,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深受消费者欢迎
。上市人员逐年上升,1980年旺季时也就200来人,淡季没有几个人,1983年增到1,200人,
增加了5倍。集市上,从事服装业的个体户30户,烧鸡业25户,豆菜粉皮业25户,熟食业15户
,水果业摊床30户,长途贩运30户,其它行业16户。集市贸易成交额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的
比重越来越大,1980年占0.13%,1983年达到2.1%。随着经济政策的放宽,允许统购派购的农
副产品进入市场,允许日用工业品和手工业产品进入市场,允许小商贩进入市场,允许长途
贩运,加上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为集市贸易提供了新的商品来源,促进了城乡和地
区之间的物资交流,进入市场的农副产品越来越多,商品流通的范围越来越大,集市贸易规
模也逐年扩大。集市贸易已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交换发展成为商品交换;由互通有无,调剂
余缺的场所,发展成为综合性的市场,成为爱辉县商品流通的一条重要补充渠道,在经济生
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为了适应集市贸易的发展,方便购销活动,改变集市露天交易、群众就地摆摊、日晒雨
淋、商(产)品受环境污染的状况,爱辉县政府投资6万元在兴安街修建了3,200平方米的农贸
市场,铺平地面2,400平方米,铺水泥预制块路面800平方米,建铁制防雨棚109延长米,铁
制售货台100延长米,铁制板凳100延长米。到1983年已建成为半永久性,服务设施配套,初
具规模的农贸市场。同时,加强了市场管理,增加了服务项目。实行划行归类,把上市的25
0多种商品分为蔬菜、黄烟、花鸟、鱼、肉、服装、家具等10大类,按类划片,便于管理。对
国营、集体、个体摊床采取固定地点,统一整齐,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文明服务。为了方便
群众,场内设了饮水处、公平秤、公用电话、物资寄存处、自行车免费寄存处、代开发票等
配套服务设施。市场卫生实行“人民市场人民管”的方针,吸收国营、集体、个体户参加市
场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分片包干管理。开展卫生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奖惩
分明。场内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并做到了日日清。1983年全省14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被
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在放宽政策,搞活市场经济的同时,加强了对市场经济
活动的监督和检查。1983年共查处违章案件418起,大多数进行教育后,免于处分,少数进行
罚、没款共14,710元。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处理打架斗殴、抢钱、抢物案件15起,维护了
市场的经济秩序,保护了合法经营和群众利益,制止了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