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物资 国营物资企业,是有计划按比例地组织物资商品流通,供应城乡经济建设所需物资的部
门。建国后,国家对主要物资一直实行统一分配。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统配物资是由县计
划委员会分配指标,需求单位按指标到生产厂订货;统配外的物资由商业的工业器材商店和
煤建公司经营。1958年,县政府曾一度设立物资科专营物资,不到两年撤销。1964年,再次
成立物资科,负责物资的计划和分配,物资进货由地区物资局负责,第二年县物资科并入地
区物资局。1969年,县物资科又单独设立,除负责计划和分配外,还负责物资进货,属政企
合一单位。1980年,机关与企业分开,县物资科改为物资局,下设金属、化建、机电、木材
、燃料等五大专业公司,经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仪表、木材、燃料
等九类160多种物资商品。1983年,全系统共有职工106人,固定资产为84.5万元。
物资部门所经营的统配物资,需每年向地区物资局提报申请计划,由上级物资部门分配
指标,分割合同,由县物资科组织进货和供应。计划分配满足不了的物资,物资科积极组织
协作、求援、调剂、串换和少量的地方带料加工,千方百计地组织货源,满足计划需要。统
配外物资亦需各单位提报计划,物资部门按计划供货。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
家为了搞活经济,物资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全部计划分配改为以计划分配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县内除个别品种,如汽车、钢材、玻璃等仍实行国家按计划统一分配外,其他大部分物资
基本上都进入了市场调节,打破了长期以来物资独家经营的局面。同时,进入市场调节的物
资均由县物资局各业务公司直接与有关生产厂自行挂钩,直接从生产厂进货,从而减少了物
资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费用,提高了经济效益。
爱辉县所需物资的运输分别由水路、铁路和公路承担。物资分配按“农、轻、重”和保
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综合平衡。主要物资销售情况如下表:
物资部门的经营方针是“供应好,周转快,效率高,费用省”。企业财务管理要求“以
收抵支,收支平衡,略有盈余”。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没有认真执行
规章制度,盲目采购,损失浪费严重,企业连年亏损,1977年亏损16万元。中国共产党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物资管理体制的改革,物资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加强了经济指标管
理,讲究经济效益,企财管理出现了新面貌,费用降低,劳效提高,周转速度加快,1980年
开始扭亏为盈,企业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