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粮食销售

第二节 粮食销售


一、粮油市场供应
清朝与民国时期,爱辉县粮食实行自由买卖。据《瑷珲县志》(民国九年)记载:1918年
(民国七年),黑河有粮店19家。
伪满时期,日伪为满足战争对粮食日益增长的需要,对粮食供应实行“配给”。伪县政
府将市民按职务分出智、仁、勇三个等级,发给不同的供应证,凭证每人配给二十几斤粮食
。配给的粮食都是经挑选剩下的次小米、玉米@d:爱辉县志imagesHZ680333ZA.jpg子、高
梁米。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市场供应的只是“三合面”和橡子面之类的“粮食”,并
严禁大米上市和民食,违者便以“经济犯”处之。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实行粮食自由买卖政策。但由于日伪遗留粮食甚少,收归国有的仅
700吨,满足不了人民自治军及市民需用,时而发生粮荒。为此县政府与自治军司令部多次发
布告鼓励农民卖粮,为农民进城卖粮方便,还专门设置了粮食交易市场,然而粮食投机商却
乘机囤积居奇,使市场粮价飞涨。人民政府为了保证国家职工与无粮户的正常生活,曾以平
价定量供应给他们一部分粮食。此时期粮食销售除民用外,军用粮秣占很大比重。为保证军
队粮食能长期供应,1946年黑河地区司令部和黑河地区行政办事处规定每个军人每日只发熟
粮一斤八两,骡马每匹每日发草料7斤。1947年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秩序的安定,
粮食供应紧张状况逐渐缓和。
建国后,人民政府为保证人民生活,稳定市场粮价,打击投机商捣乱,粮食供应采取由
国家统一经营管理的办法。在黑河镇内设立了两处粮食供应门市部,对城镇居民实行不限量
的供应。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从1954年起,时城镇居民粮食供应改为按人凭证不限量
的方法。随着国民经济建设对粮食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为保证粮食供需平衡,从1956年起,
对城镇居民实行按人归户计算,凭证定量供应的办法,至1983年仍延用此办法。粮食定量是
根据市民劳动强度,采取分等划杠的办法确定。具体标准是:
食油每人月定量六两。
粮食供应品种齐全,以面粉为主。从1979年起,面粉、玉米面、挂面和其他小杂粮均在
定量内选购;大米、小米、高梁米等在定量内限量供应。为照顾少数民族,对粮油供应作了
一些规定:回族,食油每人月定量八两;朝鲜族,大米每人月定量6斤;满族,在每人粮食供
应标准基础上增加1斤。上市供应的各品种均为三等以上粮食,商品均达卫生要求。
为促进县内畜牧事业的发展,粮食部门根据库存情况,统筹安排,将各种糠麸和精饲料
投入市场,保证了城乡牲畜饲料的供应。
为沟通城乡经济渠道,弥补市场供应不足,从1978年10月起,城乡各粮店开展了粮油议
销业务。至1983年全县共议销粮食724万斤,豆油25万斤,实现利润60万元,其中上缴国家3
5万元。
二、粮油供应管理
1979年4月,爱辉县粮油供应公司成立。它是一个独立核算企业,隶属县粮食科,1983年
末有职工七人。公司下辖黑河镇粮食供应管理处、县农村粮食购销管理处和西岗子煤矿粮食
管理所。
黑河镇粮食供应管理处,其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黑河镇粮食供应门市部办公室,1961年
改为粮食供应管理处。1983年末有职工16人,统管镇内5个粮店的人事、财务和业务工作。镇
内5个粮店,1983年末共有职工66人,担负51,200人口的粮油供应任务,经营量为1,804万
斤。
西岗子煤矿粮食管理所,1960年设立,是独立核算单位。1983年末有职工7人,经营量为
260万斤,担负3,720口人的粮油供应任务。下辖1976年设立的东方红煤矿粮店。
县粮食科所属的粮油供应机构还有爱辉县饲料供应公司。该公司是由1956年成立的黑河
镇粮食饲料供应站发展而来的,当时饲料供应站有职工29人,负责县内军秣粮油供应和牲畜
饲料供应工作。1956年该站撤销,1969年又恢复原机构。1981年8月改称为县饲料供应公司,
是县粮食科领导下的独立核算单位。1983年末有职工34人,经营量为800万斤。公司内有C型
饲料机组、粉碎机、锅炉各1台,汽车2台。为方便群众,公司于黑河农贸市场开设了饲料供
应站。
县内粮油供应部门职工,坚持生产观点、群众观点、政治观点,克服官商作风,做到礼
貌待客,努力改善供应条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方便顾客,粮店延长营业时间,夏季早
六点就开门营业,并开展了服务瓶、针线包、借面袋和预约购粮等服务项目。为活跃市场,
充分发挥粮食部门的四化建设后勤部的职能作用,从1980年起,全县城乡粮店以前店后厂形
式,广泛开展了熟食加工业务,增设早餐小吃部,粮店既卖生,又卖熟,深受群众赞许。为
加强供应管理,堵塞漏洞,粮店售粮采取证卡结合,付粮验证的办法;库存盘点日清月结,
按旬、按月上报;超耗的粮油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为有秩序按计划供应粮油,黑河镇内
采取划片分店供应的办法。
在粮油供应管理上,对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和工商行业用粮证定期进
行检查,一年一换证,对虚报冒领和多购的粮油如数扣回。为加强册籍管理,建立了严密的
手续制度,对迁出、迁入、出生入户、死亡注销、工种变动设专人负责办理。城镇均由黑河
镇粮食供应管理处统管,农村皆由县农村粮食购销管理处统管。城镇居民粮食关系是农业人
口与非农业人口区别的重要依据,对迁出人口办理粮食关系转移证严格把关,必经县粮油供
应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人口变动实行月报制度。
对县内工商行业用粮管理原则,是县粮食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其合理用粮需要。食品业
,以产品数量按比例供给粮油;工业和副食业,按用粮单位月报计划适当安排供应;酿造业
,按城镇人口每人2两标准供应;饲料,按牲畜数量凭证定量分类供应。为减少粮食亏损,1
981年对牲畜饲料供应标准进行了调整,定量不足者皆由议价供应。
会议用粮,按与会人数计算,由县粮油供应公司审批,黑河镇粮食供应管理处办理。每
人日供应食油2钱,面粉凭票不限,菜豆、大米根据库存酌情安排。
全国通用粮票、黑龙江省地方粮票和地方料票均是无价证券,凭票可购买票面数额的粮
食和饲料。对“三票”采取收、发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设专人负责,立粮票实物管理帐,收
有凭,发有据,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工商行业回收的粮票,除一部分留作周转外,其它的
定期上缴。废止的粮票由县粮油供应公司清点封存,待省、地粮食部门批准后,于指定时间
和地点销毁。
根据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爱辉县从1983年起实行了粮食销售包干一定二年不变政策
,超过销售包干部分由地方负担超购加价款和提价补贴;少销结余之粮油可转下年使用,亦
可将指标交省,提价补贴归地方。1983年全县粮食销售包干任务为4,450万斤,油脂销售包
干任务为125万斤。实际完成粮食销售4,079万斤,比包干任务少销371万斤;完成油脂销售
117万斤,比包干任务少销8万斤;待1984年后统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