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监督检查
第四节 经济监督检查
经济监督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建国初期,县工商科内就专设两人
负责这一工作。1952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打击了犯罪分子,教
育和改造了小工商业者和小手工业者,增强了对资产阶级侵蚀的抵抗力。
1960年以后的经济困难时期,一些人大搞投机倒把活动,扰乱市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为此,县政府加强了城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了他们的违法活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
,经济监督检查工作一度瘫痪,投机倒把泛滥成灾。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些人歪曲党的政策,说什么“政策开放,干啥都让
”。县内走私贩私,投机倒把,破坏国家购销计划,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等违法违章活动也有了明显的增加,特别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少数人问题更为严重。
1981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多次作出指示、决议,要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爱辉县政府根据这些精神,集中力量成立了专案组,重点打击了内外勾结,倒卖国家重要
物资,破坏国家计划的严重违法违章活动。1981年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38起,其中投机违法
案件6起,一般违章案件32起;罚没款4,000元。1982年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64起,其中投机
违法案件26起,一般违章案件38起;罚没款23,836元。在投机违法案件中,倒卖生产资料8
起、倒卖农副产品5起、倒卖工业品4起、黑包工3起、出卖银行帐户、把无价证券变为有价证
券6起。1983年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81起,其中投机违法案件5起、一般违章案件176起;罚
没款8,095元,维护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