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价格管理体制
第二章 物价
第一节 价格管理体制
建国以前,爱辉县的物价基本是自由价格,即卖买双方自由协商定价。
建国后,随着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建立,价格管理也由自
由价格变为以计划价格(国家牌价)为主,市场价格(议购议销价格、农贸市场价格、工商协商
价格、浮动价格)为辅。遵照中央关于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商品对国计
民生影响的大小不同,分别采取国家定价、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定价和集市贸易价,并以
国家定价为主要形式。1957年爱辉县设立物价机构后,属于县管理的地产商品价格共计171种
,其中地产农副产品28种,地产工业产品127种,非商品收费标准16种。市场集市贸易价格,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受“左”的路线干扰,基本没有实行。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适当
下放物价管理权限,扩大地方和企业的定价权;适当扩大实行议购议销价格和工商企业协商
定价的品种范围等规定,爱辉县对物价管理体制试行改革,实行议购议销产品价格的111个品
种,实行浮动价格的114个品种,下放企业自行定价的179个品种。同时开展了集市贸易价格
和工商企业协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