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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管理


爱辉县的物价管理主要是:
1.负责在县内贯彻落实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安排实施上级和同级物价部门下
达的定价、调价方案。
2.负责县内定价、调价工作。按照物价管理权限,规定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平衡协调
同类商品地区之间的价格水平;制定与调整工农业产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和非商品收费标
准;安排商品的各种差价和调拨价、供应价。
3.负责县内的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县物价科设有物价检查所,并聘请了63名义务物价检
查员,对模范执行物价方针政策和遵守纪律者,予以表彰,对违反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1983年检查的1,114户次中,违价的就有404户次,占36.6%,违价金额在万元以
上的是4户。检查的19,378个品次中,违价的2,333个,占12%。违价金额共46.85万元。全
年收缴非法收入96,465元,罚款6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