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计量

第二节 计量


解放前,爱辉县计量十分混乱,器具多样,单位不一,给生产生活带来许多不便。清末
至民国时期,计量器具使用处于自由状态,由于中俄边境贸易的影响,俄制器具在县内广为
使用。此时,长度单位有分、寸、尺、丈。10寸为1尺(裁尺),1尺约合34.7厘米;有营造分
、寸、尺、丈。10营造寸为1营造尺,1尺合32厘米;有俄寸、俄尺,16俄寸为1俄尺(阿尔申
),1俄尺合71.12厘米。度器有量布尺,木制黑色,嵌有黄铜星。营造尺多用于丈量地积和道
路;俄尺由铁条制成,有的可折四折。这三种尺,日伪时期仍然使用。重量单位有两、斤,
16两为1斤,1斤合596.82克;有俄两、俄斤,16俄两为1俄斤,1俄斤合409.51克;有普特(布
代),1普特合16,380克(亦合40俄斤或32.76现行市斤)。衡器有铺秤,以斤(16两)为单位,
由关内流入,分杆秤、盘秤两种,农村有的一直用到解放后;有俄制秤,以普特为单位,由
俄国流入,分台、案、盘秤三种。台秤最大秤量为100普特,日伪时期,有的继续使用;有俄
制戥子秤,类似现在的架盘天平,多用于称金银。黄金的计量单位是多罗、个金,96个多罗
为1个金,八六色的1个金合4.25克。
日伪时期,计量由县商工会具体负责,计量器具只许一家日本人商店和福来顺杂货店兼
营,其它商店一律不准经销。1937年(伪满康德四年)后,每年春秋两季由长春(伪新京)来人
进行计量器具检定和修理,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许再用。1935年(伪满康德二年),伪满政府
进行计量制度改革,该县开始使用米制。除米、裁尺、营造尺、俄尺外,通用的长度单位有
市分、市寸、市尺、市丈,10市寸为1市尺,1市尺合33.33厘米;有日本尺,也是10进位,1
日本尺合30.30厘米;有弓,5营造尺为1弓,360弓为1里。度器有直尺、拐尺、卷尺、弓等。
地积单位有平方弓、亩、垧等,288平方弓为1亩,10亩为1垧。重量单位除公斤外,统一使用
市两、市斤,10市两为1市斤,1市斤折合500克;还有贯和瓩,但很少使用。衡器分台、案、
台案两用和盘秤(包括杆秤)四种,均以公斤为单位,多数一直使用到1974年。其中守谷子台
秤标尺上有公斤和贯两种计量单位,带有拉机环的台秤标尺上有公斤和瓩两种计量单位。
建国后,县内计量单位逐步统一,通用的长度单位有米、市尺、日本尺。1959年国务院
发布统一国家计量制度后,米为基本长度单位,同时并用市尺,日本尺停用。重量基本单位
为公斤,同时并用市斤。民用度器无大变化。衡器大部分沿用旧制。1974年后开始使用国家
标准秤,取代了旧秤。1960年后有些单位还增设了地衡。
建国初期,县内计量由县工商科代管,只有两家私营修理部兼营修秤,其中一家可制做
少量10、20、50斤的绳纽杆秤,另一家负责验秤,合格的由县工商科加盖合格印证方可使用
。1957年县内正式成立黑河地区计量中心检定所,负责爱辉、孙吴、逊克、呼玛、嘉荫五个
县的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检修工作。
1958年计量中心检定所建立了力学方面的部分质量标准,有1毫克-200克二等标准砝码
,1克-500克、1公斤-10公斤三等标准砝码,10毫克-500克、1公斤-2公斤、0.5公斤-2
0公斤四等标准砝码。1959年建立了0.5-50公斤平方厘米三等压力标准——活塞式压力计。
1960年进一步充实和建立了长度、热工、力学、电学四大类计量标准器。1978-1980年又先
后购置了微动台架、千分尺测力仪、千分表测力仪、游标卡尺校正台、0-6公斤/平方厘米、
0-60公斤/平方厘米、10-600公斤/平方厘米活塞式压力计和标准天平等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983年县标准计量科已有各种标准器及配套设备87台(件),价值4.1万元。计量部门利用这
些计量标准器,进行量值传递,保证了量值的统一。
同时,县计量检定所利用不断增多的各种标准仪器,逐渐开展了计量器具的检定与修理
工作。1958年开始进行衡器检定;1959年开始进行压力表检定;1963年试验性开展了万能量
具及电流、电压、电度表等检定项目(万能量具因技术、设备条件的限制,未能开展下去);
1964年又开展了电流互感器、毫伏表、毫安表、高温毫伏表、分析天平、酒精计等周期检定
;1973年新增加了氧气表、血压表的检定;1978年恢复并正式开展了万能量具的检定。1982
年前检定所只对自产的盘秤进行去厂检定;自1982年开始,对各有关单位经销的计量器具亦
进行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准销售。为配合检定工作的开展,1958年县计量检定所下设了量
具计器厂,负责失准衡器的修理任务,并可自制2.5、5、10公斤盘秤,1972年该厂还研制成
功并生产了200余支全铜精制戥秤。随着检定所检定项目的扩大,该厂修理项目也由衡器发展
到各种计量仪表。1983年爱辉县内开展的计量器具检修项目有:0-30吨各种衡器、精度1/1
0万以下各种天平、二等以下砝码、容量器、0-600公斤/平方厘米压力表、氧气表、血压计
(表)、千分表、百分表、0-500毫米以下千分尺、游标卡尺、高度尺、深度尺、内径百分表
、内径千分尺等,共计3类3项24种。
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的一致、准确和正确使用,1980年对城乡使用的器具进行了普查登记
,并编入了量值传递系统,还根据使用情况,安排了合理的检定周期。规定万能量具、天平
、压力表、血压计(表)、氧气表检定周期为一年;商业、供销、粮食系统在用衡器检定周期
为半年。1980-1983年,县内计量器具平均受检率在98%以上。
为了提高检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先后派出15名同志分赴省或其它地
、市学习,其中12名参加了省计量局组织的技术考核,成绩优良,全部发给了“检定员证”

198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和《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要
求,县内商业、供销、粮食系统各商店普遍制订了“计量管理公约”并设置了兼职计量员,
经计量部门培训后,发给“计量员证”,负责对本店计量器具使用的管理、监督、指导。此
外,县计量管理科的计量管理人员也经常深入商店和农贸市场,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对违反
计量法规的单位,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查封器具和罚款等处分。



00006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