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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党员干部的教育与训练

第五节 党员干部的教育与训练


一、机构
建国初期,县内党员干部教育训练工作由组织部、宣传部共同协助县委管理。1955年11
月县委设立党训班,开始承担党员教育训练工作。1958年成立县委党较(校址在县实验小学北
小红楼处),县委书记兼校长,同时配有副校长和理论教员。1964年党校停办,1968年改称县
“五七干校”(校址在罕达汽公社西北32华里荒原九道沟处,1970年迁至黑河飞机场)。1977
年党校恢复,校长仍由县委书记兼任,配有专职副校长、理论教员等。1983年配专职校长、
副校长,下设教研室、总务处,各有主任一人,并配理论教员若干人。党校是教育和培训党
政机关、企事业行政干部的学校,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县内城乡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党的方针政策、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为党培训基层领导骨干。

二、训练
1949年2月5日至19日,县委开办第一期党员干部训练班,训练各区、村支委以上党员10
9人,学习时事、党的基本知识、支部工作、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及当前工作任务等五项内容

1950年12月15日,县委开办第二期党员训练班。训练学员60人,学期15天,重点对学员
进行了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教育。
1955年11月,设立党训班。党训班利用冬闲时间,分期分批短期轮训县直机关和农村的
党员干部,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结合形势进行时事教育,农村经济政策教育,
每期训练40余人,每年举办3至5期不等。
1958年党校成立后,主要培训县直机关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各公社秘书、组、宣、监委
员、妇联主任、团委书记,以及农场副场长以上党员干部。1958——1960年,为培养发展新
党员,还培训了非党积极分子和准备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1960——1961年,结合整党整社,贯彻农村六十条,纠正“一平二调”问题,党校分期
分批举办短期训练班,每期训练30余人,学习20天,共培训各乡副乡长、公社组织、宣传委
员、秘书、共青团、妇女干部和其它党员干部300余人。
1962年,党校结合形势举办5期短训班,每期半月至20天,培训县直机关股级党员干部、
农村公社助理、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共180余人。学习内容以哲学为主,并请县委领导作
时事报告。
1968年,县委党校改为“五七”干校后,举办了多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县内原党政机
关干部分期分批到干校,边劳动边学习。学习内容多是林彪、江青反命革集团极力鼓吹的“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县委党校得到恢复。
1977年5月至8月,学校举办《毛泽东选集》第五卷辅导班、整建党骨干学习班,培训城
镇各党委的党委办主任、宣传委员、理论辅导员70人。1977年5月,举办经济理论读书班,学
习《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培训学员30人。1980年,举办三期哲学理论班,培训县直各
党委和各公社副科级以上干部100人。1981年,培训正科级党员干部30人。1982年,举办第二
期干部轮训班,学习哲学和党的十二大文件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共训练干部85人。1983年4月,举办干部哲学轮训班,学习哲学和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
培训党员干部40人。